港府稱23條立法為「國家安全」 港人駁斥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10日訊】中共兩會期間,港府急速推進23條立法,聲稱立法是因所謂國家安全受到威脅。港人駁斥,立法的真實目的是為了壓制港人。

3月8日,香港政府公布所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該草案超過212頁,主要內容涉及與第23條有關的各項「罪名」,以及可判處的刑期等。港府在發布新聞通報時聲稱,每天都面臨「安全威脅」,要儘早完成立法。

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當日聲明,這項立法將中國大陸的「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法律概念直接引入香港。而這樣的法律在中國大陸被用來侵犯言論自由、結社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

旅居澳洲的澳港聯(Australia Hong Kong Link)負責人潘女士(Jane Poon)表示,港府推動23條立法,是為壓制港人。

澳港聯負責人潘女士(Jane Poon):「我想任何香港人都會說,這個不是他們國家安全受了威脅,而是這條法律是用來,就是壓制香港人的所有反對聲音,不光是住在香港的人,也(針對)住在海外的香港人。現在這一條法律,這個23條是非常嚴厲,非常含糊的。」

旅澳歷史學者李元華說,香港原本是一個自由港,23條就是把香港大陸化,是條惡法。

旅澳歷史學者李元華:「所謂的國家安全,它是偷換了一個概念,實際上是專制集權的安全。它說的威脅是大家抗爭專制集權,爭取香港原來已有的民主自由。因為大家是還想保持原來那種香港自由社會嘛,所以中共來講一定覺得是它的專制集權不安全了。專制集權國家對於不能把控的任何自由的東西,它都是非常懼怕的。」

港府在新聞通報中還聲稱,此前的公眾諮詢期間,收到98.6%的支持。對此,潘女士(Jane Poon)表示,港人從2003年起,就一直反對23條立法。但如今已被置於港版國安法的高壓下,不能正常表達意見。

潘女士(Jane Poon):「現在國安法已經在用,在香港,沒有香港人再敢站出來說不要不要。現在你在香港裡面,動一動就有犯《國安法》。你看見很多人,匪夷所思的都要判48個月,就是四年的時間,坐牢四年,誰會講反對聲音啊,現在。」

李元華也表示,2003年50萬香港人走上街頭抗議23條,但現在港人已失去言論自由,港府的數字沒有任何意義。而港府如此火速推進23條立法,是特首李家超為了取悅中共黨魁習近平。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夏惇侯、王嬿喬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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