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草案:叛國可判終身 用電腦危害國安判20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09日訊】香港政府公布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細則顯示,包括「叛國叛亂」在內的多項涉及所謂「國家安全」的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被判定使用電腦危害了「國安」也可判囚20年。評論指相關條款比《國安法》更易陷人入罪。

星期五(3月8日),港府公布了所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23條草案)。港府還破例在同一天安排立法會為此立法啟動首讀和二讀程序,並緊急通知身兼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立法會議員,立即從北京回港參加此草案的審議。

外界注意到,其中涉及所謂「危害國安」的多種罪名,量刑處罰都很嚴重。

例如:涉及所謂「叛國叛亂、勾結境外勢力意圖危害國家安全」,以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叛變或勾結境外勢力破壞基礎設施」的罪名,皆可判終身監禁.

如果被判定從事了「間諜活動」或在電腦或電子系統上的行為被判定「危害國家安全」,可判監禁20年;涉及境外干預、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以及對叛國行為「知情不報」等,可判囚14年。

而按照草案,甚至任何中國公民即使只是公開表達了相關意圖(沒有行動),也屬犯罪,可判刑14年;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者,(包括發布和展示引起憎恨中國和香港政府機構,或藐視中國居民等),不需證明有煽惑意圖,也可判囚7年;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也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3年。

此外,在涉及所謂國家祕密及間諜活動這部分,草案規定:非法披露國家祕密者,會被判囚10年;非法獲取國家祕密者可被判囚5年;非法管有國家祕密者則可判囚3年;在離開香港時非法管有國家祕密者,可處監禁7年。

當地時間3月8日下午,台灣「陸委會」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23條立法草案內容作出了回應。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在記者會上表示,香港過去的自由、民主和人權,還有獨立的司法等,正逐漸被消失、被剝奪。而這樣的情形正影響到香港750萬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影響香港過去在全世界備受推崇的經濟地位。

詹志宏說,這項草案的條文中,有很多是「原則性」的規定,缺乏明確的界定。在沒有具體規範的情況之下,會讓很多人擔心會否無意中就觸犯法律。而最終的結果是「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在香港平安的生活」, 境外的人到香港旅遊、經商等行為,也都會受到影響。

流亡海外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也對外媒表示,23條立法草案是進一步剝奪港人人權的法律,其中對犯罪行為的定義含糊,與港人既有的認知不同,比港版「國安法」更容易陷人入罪和被重判。

許智峯舉例說:港人很支持台灣,曾大批購入被中國禁止進口的台灣水果和食物,以示對台灣支持;還有離散港人到烏克蘭當志願軍等。按照23條草案,這些行為都有可能被視為「叛國」而被判終身監禁,「這種做法使港人極度危險,是極為瘋狂的」。

許智峯還提到,港府建議延長對嫌疑人的拘留期限,從四十八小時增至十四天,也限制了尋求個別律師和行動的機會,這種做法與中國大陸對付異見人士的手法無異,明顯是侵犯人權。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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