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訴江案 對中共產生實質壓力

【新唐人2009年11月27日訊】西班牙國家法院日前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中共官員,在國際社會引起強烈反響。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認為,這個起訴案具有歷史意義,已經對中共當局產生實質壓力。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指出,禁止酷刑是一個習慣的國際法,全世界所有的國家都應該依據「普遍管轄原則」對犯有酷刑罪的人進行追訴,包括江澤民等五人。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今天(西班牙國家法院)受理這個案子最主要的問題在於中國怎麼樣去壓迫法輪功的成員,對他們施以酷刑,因為施以酷刑以及殘害人權罪這兩個罪名而形成的一個普遍管轄權的原則,他實質的內涵是說,不論這些罪行是發生在哪一國,其他國家都可以去受理以及追訴。」

廖福特表示,根據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約規定,針對「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所採取的普遍管轄原則,並不需要經過聯合國決議,而過去國家元首或高官的國家行為受到國家豁免權保護,在普遍管轄原則下,也不適用。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
「任何一個國家的高級官員在他自己國內所進行的各種的迫害的話,他如果是一個酷刑、是一個殘害人群、是一個種族滅絕的話,那在所有的國家都還可以去進行追訴。他並不是說不要負責任的,而是你在自己國內進行這些事情的話,他實質上可能也要面對其他國家對你的追訴。」

廖福特認為,西班牙訴江案已經對中共當局產生實質壓力。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
「當有一個案件開始受理的時候,它或許會面臨到下一個,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連續的。因為我們剛剛說過,它是一個普遍的管轄權,所以它就變成了一個非常實質上的壓力。」

目前西班牙法庭已經同意向中國大陸的這五個被告遞送調查信,針對每個被告介入迫害法輪功的情況提問,這起訴案已經正式進入法官對被告審問的階段。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
「不論是從關注羅馬國際刑事法庭真正的落實的情況或關注中國的人權發展情況,他們(國際社會)都會非常關注,我也相信會有更多國際的團體去關注這事件甚至去幫忙或協助這件事情,這個司法訴訟的進行。」

1999年,江澤民發動非法迫害法輪功至今超過十個年頭,聯合國及許多國際人權組織經過深入調查,已經確認中共酷刑迫害法輪功的證據屬實,目前全球30多個國家中,至少有55個控告江澤民及其他迫害法輪功的元兇的訴訟案正在進行。

新唐人亞太電視廖珍儀 林佩縝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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