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輝:北京大審判並非只是傳說

隨著習陣營對江澤民集團的全面圍剿,江派勢力江河日下﹔而近日中國大陸此起彼伏的向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起訴江澤民的熱潮,更是在向人們昭示著:迫害法輪功的元兇、貪污腐敗的「總頭目」江澤民被送上法庭的日子並不遙遠,未來北京進行一場聲勢浩大的審判並非只是傳說。

為甚麼要進行北京大審判?或許70年前的德國紐倫堡大審判可以給我們提供一些啟示。

作為發動傷亡最為慘重、破壞性最大的全球性戰爭的元兇納粹德國,造成了約7千2百萬人死亡,其中包括600萬猶太人。二戰結束後的1945年到1949年間,納粹德國100多名戰犯和若干組織,在紐倫堡被進行公開審判。之所以選擇紐倫堡,是因為1935年納粹就是在這裡舉行了以「血統和種族」為中心議題的「自由的黨代表大會」,並通過了臭名昭著的種族歧視法案《紐倫堡法》,從而開啟了對猶太人迫害的序幕。

經過長達248天的審判,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宣讀了近250頁的判決書。包括納粹外交部長、元帥在內的19名戰犯被分別判處絞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三名被告人被判無罪釋放﹔德國政治領袖集團、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務處、黨衛隊被宣判為犯罪組織。值得一提的是,有四名德國法官也站到了被告席上,因為在納粹德國期間,法庭也是希特勒的幫兇之一,許多種族淨化的裁判,就是由法庭以裁定或判決的形式做出的。

事實上,當時很多人並不理解為甚麼要進行審判,因為法西斯份子所犯下的罪行已經是不容置疑,而且罄竹難書,對他們處以任何刑罰都不過分,何必要如此大費周折?英國政府是這一論點的強有力的支持者。

另一方面,支持進行審判的美國國務卿、國防部長、司法部長等人向羅斯福總統建議道:「我們認為,公正、有效地解決問題的方式在於使用法律手段。在審判之後,宣告這些罪犯有罪,才能進一步最大限度地贏得我們這個時代的公眾的支持,並且贏得歷史的尊重。除此而外,使用這種法律手段,將使全人類在未來的歲月裡,能獲取研究納粹罪行與犯罪程度的真實記錄。……要通過國際軍事委員會,或是由聯合國中的相關國家首腦制訂的現行協議而組成的軍事法庭,對這些要犯進行審理。……這樣的法庭,可以由4強指定的人員來組成,這4強即英、美、法和蘇聯,當然,其他同盟國也可指定人員參與。」

一些法學家也認為,公正的審判可以在庭審過程中向人們展示真相,闡述真理,認識自我。儘管納粹德國被打敗,但納粹的精神遺毒,仍隱藏在一些德國民眾的內心深處,甚至一些普通的德國士兵也認為自己參加戰爭不過是履行著軍人的職責並不是甚麼犯罪行為。一部分德國人甚至對於納粹的罪行也根本並不了解。而只有通過公開、公正的審判,才能揭開歷史真相,讓德國人進行深刻、徹底的反思,並徹底摧毀納粹思想在德國生存的根基。

經過幾大國的協商,最終同盟國一致同意按照相應的法律程序審判德國戰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羅伯特‧傑克遜被杜魯門總統任命為代表美國的主要控告人,他也因此成為紐倫堡審判的首席公訴人。

通過傳媒,德國民眾知曉了大審判的全過程,才發現自己的民族罪孽深重,由此德國民眾開始了懺悔和反思。這場審判是第一次由一個跨國的法庭以法律的名義給戰爭的密謀者、組織者、執行者以公開的、公正的審判,它提出了人類道義等深層次的問題,並首次出現了「危害人類罪」和「反人道罪」這兩個罪名。

無疑,進行北京大審判,將迫害元兇和追隨者們,將行惡者和協從者一一送上法庭,不僅僅因為北京是首都,更是因為這裡是罪惡指令下達之地,是造謠污蔑的中心﹔不僅僅是為了向世人展示真相,揭露罪惡,懲戒兇犯,更是給全中國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以最為深刻的警醒,並讓人們從心靈深處進行深刻的反思:在迫害期間,我們在做甚麼?如何防止類似的罪惡發生?而這一刻也必將鐫刻在歷史上!

文章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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