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6月19日讯】近日,新疆法院公布一起纠纷案。一名46岁新疆男子参加婚宴喝酒回家后身亡。死者家属认为,新人向亲友敬酒所致,因此向新人索赔38万余元人民币。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法院公布该案的二审判决书显示,2024年1月,新疆某地46岁男子赵某去参加亲友婚宴。
席间,新人两次到赵某所在包厢集体敬酒,赵某第一次喝了白酒,第二次未喝。宴后,赵某被送回家中,次日凌晨被发现心源性猝死。
事发后,家属认为新人敬酒属于“劝酒”行为,应承担责任,遂提起诉讼,要求新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8万余元。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新人系向包厢内多人共同敬酒,并未向赵某单独或强行敬酒、劝酒。事后又妥善安排送赵某回家,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新人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和司法鉴定意见,并不能证实赵某的死亡与本次宴请及饮酒存在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驳回赵某家属全部诉讼请求。近日,法院二审判决,再次驳回死者家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引发热议:

“新郎给客人敬酒是传统礼节,如果新郎给别人都敬酒了,不给你敬酒,你面子上过得去吗?你可以拒绝,说自己不会喝酒,但新郎不能不给你敬酒。”
“现在的人只要死在外面,就会以各种奇葩理由索赔,对这种人应以敲诈处罚。”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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