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19日訊】近日,新疆法院公布一起糾紛案。一名46歲新疆男子參加婚宴喝酒回家後身亡。死者家屬認為,新人向親友敬酒所致,因此向新人索賠38萬餘元人民幣。
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法院公布該案的二審判決書顯示,2024年1月,新疆某地46歲男子趙某去參加親友婚宴。
席間,新人兩次到趙某所在包廂集體敬酒,趙某第一次喝了白酒,第二次未喝。宴後,趙某被送回家中,次日凌晨被發現心源性猝死。
事發後,家屬認為新人敬酒屬於「勸酒」行為,應承擔責任,遂提起訴訟,要求新人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共計38萬餘元。
一審和二審法院均認定:新人係向包廂內多人共同敬酒,並未向趙某單獨或強行敬酒、勸酒。事後又妥善安排送趙某回家,已盡到合理安全保障義務。新人無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根據居民死亡醫學證明和司法鑑定意見,並不能證實趙某的死亡與本次宴請及飲酒存在因果關係。
一審法院駁回趙某家屬全部訴訟請求。近日,法院二審判決,再次駁回死者家屬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引發熱議:

「新郎給客人敬酒是傳統禮節,如果新郎給別人都敬酒了,不給你敬酒,你面子上過得去嗎?你可以拒絕,說自己不會喝酒,但新郎不能不給你敬酒。」
「現在的人只要死在外面,就會以各種奇葩理由索賠,對這種人應以敲詐處罰。」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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