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杀人案核准追诉 严惩呼声不减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8日讯】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再度引发舆论关注,中共最高检察院对3名涉案学生核准追诉。但民间依然呼吁严惩,而且要求判处死刑的呼声高涨。

4月8日,“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人被刑事追诉”话题登顶微博热搜。中共最高检察院决定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何谓核准追诉?

据中共《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上述规定是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最高检察院核准追诉后,可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3名未成年嫌疑人,处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年龄段,符合上述“追诉”规定。

犯罪手段残忍 舆论呼吁严惩

此前,河北邯郸市肥乡区13岁中学生王子耀,长期遭3名同班同学霸凌,并于3月10日被3人杀害,其遗体翌日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3名犯罪嫌疑人在杀人埋尸第二天,仍若无其事地到学校上课,其手段之残忍令全社会震惊。

由于涉案3人皆为未成年人,社会舆论一度担心会对3人从轻处罚。中共最高检察院核准追诉,意味着将追究这3名未成年疑犯的刑事责任。但按中共目前法律,这3人仍不至于被判处死刑。

中共最高检察院宣布核准追诉后,再度引发网民讨论,在新浪微博,不少网民呼吁对3名罪犯判处死刑,也有网民担忧,这类罪犯如果不判处死刑,刑满释放后仍有后患。

有网民说,“什么叫追诉,为什么不直接判死刑,追诉在追什么,是为了延缓时间,放出来他们吗?”

“咱国家无期就基本20年,出来正好30多岁,没文化没工作到时候他们干个外卖,跑个滴滴······想想······害怕”

还有网民表示,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后,看到一句细思极恐的评论:“全国的校园霸凌者,都在等着这三个人渣的处理结果。”

旅美中国维权律师吴绍平日前对新唐人表示,中国民众应该反思,为什么在中共统治下会产生种种的社会怪相和惨剧?

吴绍平说:“为什么其他国家未成年人就很少频繁发生这种极其恐怖、残忍的学生杀人事件?同样是在亚洲地区,特别是在华人地区,比如说台湾,另外一个是日本,为什么很少发生或听到这种事情?中共这个体制是造成中国社会所有问题的根源。”

(责任编辑:文彬)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