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清:江泽民如何破坏人权根基——兼论为什么江泽民不可宽恕

写在2022年世界人权日

今天,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自《世界人权宣言》于1948年的今天通过,已历73载,它是人类社会对二战时期人类尊严和良知惨遭践踏和纳粹极权政府对人权的恣意剥夺而做出的回应。人类认识到,人类历史真正的灾难不是天灾,也不是一般犯罪,而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群体灭绝和屠杀,几百万几千万的人被奴役、被屠杀、被灭绝。

良心是人权理念的根基

宣言的序言中指出,“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世人的最高愿望 ”。

宣言的第一条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

“良心”一词把世界普世的人类价值的共通性和尊严的一致性表述出来。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认知和文化共通性,获得了国际社会各国代表的认同。

以宣言为基础,联合国通过了两大世界人权公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人权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把人类的普适理念具体化为每一项具体人权,如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迁徙权,良心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结社自由、表达自由等等。

人权理念建立在人类良心的基础上,跨越文化和宗教、民族,是人类普适的价值和精神。

良心为一种来自神的稳定的价值观体系,不因人类社会变化而改变,个体可以运用这样稳定的价值观体系来形成自己对外在事务及自己行为的判断,进而以良心指导自己的行为。因此,这种稳定的价值观判断是人主体性的体现,也是制约和衡量公权力行使的标准。

良心的核心是符合“真、善、忍”原则

作为人类普适认同的“良心”到底应该符合哪些价值,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说是真(说谎会良心不安),有人说“恻隐之心”(感同身受),有人说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规则,有人说是宽容与忍让。

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这本书里提出:“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李洪志:《转法轮》,台湾,台北,益群书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版,第11页)。

“真、善、忍”是整个人类良心应该符合的普世价值标准,是超越一切民族、文化、宗教的普世价值理念,是所有价值的根基。

江泽民迫害“真、善、忍”是摧毁人类普世价值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打压普世价值“真、善、忍”,它不仅侵害了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也让整个国家丧失良知,参与邪恶的迫害。

从媒体、学校、公、检、法、司,以及监狱、军队、外交机构等等,都成为了国家犯罪链条上的一环,成为了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的罪犯,也使得整个中共政府彻底丧失了合法性。

同时,江泽民用中国国库的资金,在全世界收买国际媒体,帮它散播谎言和仇恨,让整个世界对江泽民的反人类罪行保持沉默。

如果说二战之前国际社会还没有相关的规则和原则来应对种种反人类和反人权的暴行,那么几十年后的今天,在联合国《人权宣言》和人权公约已经广为人知、国际犯罪的认定与追责已经实体与程序皆备的情况下,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国际犯罪却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公然违背人权公约和纽伦堡审判确立的原则,挑战人类普适性的价值标准与伦理规范,却不受任何追责与惩罚。这是公然践踏着人类的良心和尊严。

江泽民残害的不仅仅是千千万万人的生命,更是对人类普世价值和人权基本理念的践踏。

人类能够存在,是因为人类有着基本的、普遍的、公认的价值和理念,是因为人类有良心和理性。否则,人类就会陷入互害与征战,以致毁灭。

如果宽恕江泽民,人类就无法再有普世价值和尊严,人权的根基就会倒塌。

所以,江泽民不可宽恕,不是因为仇恨它,而是为了人类能够重树根本价值,是为了人类的尊严和未来。

新唐人首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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