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李庄出狱四周年纪念日 周永康判无期

【新唐人2015年06月13日讯】(新唐人特约记者骆亚采访报导)6月11日,周永康被官方宣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资产。这天正好是曾被薄熙来构陷入狱的原北京著名律师李庄,出狱四周年的纪念日。李庄微博上晒出图文引关注。李庄就此回应新唐人特约记者采访,认为是巧合,也是善恶终报。

6月11日,周永康被天津一中院宣判,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三罪并罚,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不上诉。

很快李庄在自己微博上写了一句话:“出狱四周年纪念日,他‘无期’了”,并配上一张周永康紧闭双眼似乎预感彻底完了的一张特写图片。此图文引起关注,并被迅速转发流传出去。

李庄也因此得到很多网友的祝贺与支持。四川有人说:“真的是今天吗?历史真这么巧?”也有人说,这是因果报应。上海《新民晚报》的一位记者对李庄说:“你出来,他无期,他方谢幕你登场,风水轮流转!”另有上海人回应李庄说:“你这出来四年,他们进去不少人了。”还有人说:“这是极大的讽刺,善恶终有报。”也有人表示,吃面(周永康)后,熬姜(江)汤比较好!

李庄微博回忆四年前的6月11,“为躲避记者凌晨三点即被狱警叫醒,同监室另五名狱友告别,换上家人提前寄来的新装,四点整走出高墙,区长监狱长护送,车辆从南川监狱直奔重庆江北机场,黑暗中,贵宾楼周围戒备森严,与狱长们在贵宾楼用过早点,手持(免费)无名登机牌登机回京,机上,与亲属记者们回合。”

新唐人特约记者致电李庄律师,他回应,自己出狱纪念日与周永康被宣判日同一天,纯属巧合,他认同网友的善恶终有报观点。现在周永康判决书还未公布,具体周案要等看到判决书才能谈。

薄熙来与周永康关系密切,此前很多媒体也披露过薄周密谋政变。外界比较关注两人在重庆黑打与司法上的肆意枉法之间的连带关系,李庄告诉记者:“我还没有看到相关资料,但重庆很多事情,当时都是得到中央政法委默许的、支持的。甚至他(周)也到过现场(重庆)支持薄熙来。”

李庄出狱后一直在为当年在重庆这段冤案努力,想为自己正本清源。李庄向记者介绍,目前自己在重庆的那段冤案想翻,至今没有给立案,自己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案的已经近日给立案了。

李庄6月8日微博上也披露:“从2011年末就开始着手起诉中青报及报导署名的记者侵犯其名誉权,时隔三年半重获北京东城区法院立案受理。”

大陆媒体将李庄诉中青报进入司法程序,作为今年五月最高法就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下,得以立案的典型例子。甚至大陆有媒体报导干脆称李庄只起诉中青报,但对他起诉重庆公权机关没给立案只字不提。

北京律师李庄当年因为担任重庆涉黑犯罪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得罪薄熙来而遭重庆公检法的构陷,以“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2009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次日中青报发表《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捕记》一文配合政府。李庄认为此文造成了极坏影响,甚至误导了法院对“李庄案”的最终判决。

李庄从被逮捕到宣判,经历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法律界称之为“重庆速度”,此案在当时被视为考验中国司法品质的一场标志性审判。轰动中国的李庄案是薄熙来重庆打击黑社会的运动中出的一个奇案和丑闻。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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