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社区主任”何以能贪腐上亿元?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在东滩社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通过承揽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总涉案金额上亿元。2015年3月,于凡被雁塔区纪委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5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社区主任于凡只是无品无级的小吏,社区主任要想贪腐上亿必须具备两个得天独厚条件:一是所在社区的地理位置必须是中等以上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二是必须牵扯土地征用和开发商土地开发相关事项。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社区主任将权力发挥到极致,自己才能攀上“亿元贪官台阶”。,于凡所属的小区为西安市雁塔区,于凡社区涉及东摊社区开发建设,显然,于凡完全具备成为“亿元贪官”条件!

于凡单笔受贿5000万元,“小官巨贪”单笔受贿金额之大让人震惊不已!或许于凡创下当今中国无品级小官单笔受贿记录。这足以证明这位“小官巨贪”的贪婪和胆略?社区主任要想成为“亿元贪官”,仅有两硬性条件并不够!社区主任还必须有极端的贪婪惊人的胆略,这苍蝇的体格还要有“老虎的胃口”。这是官员个人野心和强大的欲望,这是“小官巨贪”的内在条件。也只有如此才能有成为“亿元贪官”的可能。显然,于凡既具备以上硬性条件又具备这些内在条件。因此,于凡成为“小官巨贪”是当仁不让的!

于凡单笔受贿5000万元,那些开发商面对如此“狮子大开口”为什么会舍得给呢?5000万元毕竟是惊天哪数目啊?社区主任在城郊土地上有很大的话语权,有多少社区主任也是“地头蛇”,这些地头蛇是开发商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或许,这也容不得开发商讨价还价?当然,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周边地区土地资源意味滚滚财富。开发商自然是不得不如此大投入?

“小官”使自己财富聚敛成为“亿元巨贪”,其贪婪的一面必须体现在每一处,他们往往习惯于见缝插针!他们或利用房地产开发大肆贪墨;或盯着各项农村补贴款雁过拔毛;他们可以滥用职权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他们或在负责各种款项的代征、代收、代管中加码;或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道路铺设工程、民生项目中截留。

“小官大贪”是“小官”想用腐败来“补偿”职位不高的低收益。他们往往大肆利用手中权力,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他们虽然职务不高,但他们的行为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他们的每一贪腐举措都严重侵害群众;往往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他们腐败行为往往使老百姓有切肤之痛;他们是不折不扣的“硕鼠”!对于群众来说,硕鼠猛如虎。“小官巨贪”硕鼠不除,其恶如虎!

在目前城市拆迁,特别是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权力往往被扭曲异化。这些小官虽然职务不高,但因为他们身处重要岗位、掌管关键环节,“县官不如现管”被发挥到极致。更重要的是基层小官互相建立紧密的关系网;使一切监管或严重失效或严重滞后。“小官大贪”往往无法与“位高权重”联系在一起。让人震惊的是这些“小官巨贪”远比多少落马的省部级“老虎”贪腐金额大。人们也很难想像“小官”竟有如此大贪腐“能量”?然而,有如此能量的小官远非是几个于凡?

“小官大贪”的本质在于权力滥用。显然,无论权力大小,都需要关进制度的“笼子”;显然,整治“小官大贪”不仅要加强对权力制约。更要通过制度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主要的是必须有一支嗅觉敏锐的监管队伍;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杜绝“小官大贪”现象!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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