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江苏杨有林涉六罪 敛财超22亿判死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7月06日讯】中共官场“小官巨贪”的丑闻频曝光。7月6日,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前常务副主任杨有林“涉六大罪”被判处死刑。其被指控受贿超22亿元(人民币,下同)。

当天,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前常务副主任杨有林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案宣判。其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以贪污罪被判11年半,以行贿罪被判11年,以挪用公款罪被判5年,以滥用职权罪被判4年,以洗钱罪被判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有林被指控,1993年至2023年,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经营、土地出让、资金周转等事项上牟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2.14亿余元。2014年至2016年,杨有林伙同他人骗取财政资金1200万元。

2005年至2023年,杨有林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2500万余元。2001年至2002年,杨有林担任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局局长时,先后两次挪用该局下辖国有公司的资金共计1500万元,用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2003年至2009年,杨有林违规安排土地拆迁建设、违规退返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300万元。2023年,杨有林通过向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出藉资金的方式,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100万元。

杨有林长达30年间,利用横跨江宁、南京经开区数十个关键职位捞钱。其被指担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江宁县(区)建设局局长⋯⋯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巡视员等职时,大肆敛财。

中共高官近年被曝光动辄贪腐上亿元,杨有林也算是“小官巨贪”的代表人物之一。

杨有林受贿高达22亿元,引发舆论哗然:“小官大贪。”“一个副主任能收到这么多,真可怕。”“22个亿啊,这种硕鼠,该千刀万剐。”“背后的人继续查!”

“个别手握资源审批权的官员,用权力直接兑换经济利益的真实写照。”

“一个小小区管委会主任就22亿,目前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还有6亿,每个人能分三块多呢。”

“22亿!确实够死两遍了,钱追回来多少?”

“一个副厅级干部,竟然贪腐22多亿元。22亿元是什么概念?基本上是全国百强县门槛,全国9成县城都达不到。一个副厅官员,竟然可以富可敌县。”

“杨有林22亿死刑,李建平30亿死刑,赖小民18亿死刑,白天辉11亿死刑。”

(记者唐正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相关文章
评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