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明:茅台远离国人还能叫“国酒”吗?

【新唐人2012年1月15日讯】在新年伊始之际,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出炉,国内一线白酒企业茅台和五粮液双双入围,与路易威登、爱马仕、宝马齐等国际品牌并列榜单中。一时间,有关茅台酒是否是奢侈品的话题再次引发人们的热烈讨论。《证券日报》记者致电茅台董秘樊宁屏,但电话一直无人接通。而接受记者电话的茅台某高层则对茅台入榜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一事表示意外,“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2012年01月13日证券日报)

茅台作为中国的“国酒”,首次被列入全球奢侈品榜单,便意味着大大提升了其在国际上的知名度。然而令人惊诧的是,这个“天大的好事”茅台高层居然却“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如此冷漠的态度实在是令人费解、摸不着头脑。

对于茅台方面的此种态度,分析人士表示,茅台入榜奢侈品榜单,与茅台宣称的大众消费品已经格格不入,导致普通消费者在对茅台频频涨价倍感无奈之际,再次疏远了茅台品牌,也不利于茅台系列酒的发展。——事实上,茅台酒之所以敢于自称为“国酒”,除了身手国家领导人的青睐以外,亦因它还得到人民群众在实际的生活品味和体验中的赞誉之声。然而当它已跻身于“2012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之时,国人便再也没有了以前的那种赞誉之声,甚而还普遍发出了愤懑的感叹与怒骂。

茅台成了“奢侈品牌”,国人并不感到自豪反而骂声不绝的事实告诉我们,“国酒”早已不再是国人之酒,至多也就是个“官酒”、“奢侈酒”而已。遥想二十年前,国人虽然平日对于茅台酒只能远观而不敢近品,但好歹过年过节之时也能抿上几口,而现如今呢?70%~80%的茅台产量用于特供、团购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经销商的供应,而剩余20%~30%的市场销售,也只不过是部分“暴发户”偶尔的享乐而已。可以说,普通群众已不再是茅台最大的主顾,公款吃喝是则成了茅台价格一路走高,直至成长为“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的幕后英雄。

“国酒”远离国人,除了国内公款吃喝的因素以外,还有另外的一种因素:据媒体210年12月报导,从2011年元旦开始,茅台酒出厂价平均上涨20%,中国大陆500毫升茅台价格升至1200元;但在纽约华人聚居区法拉盛,1000毫升装的同度数茅台价格为220至230美元,约合1300元人民币。而贵州茅台2010年中报则显示,国外营业收入为15538.4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36%——怪哉,中国生产的茅台在海外的市场销量并不大,价格却居然比在国内还便宜,这其中是否也存在商家无视国内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呢?

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说,“没有公款消费,茅台不会那么贵”。说到底,茅台所谓的“入奢”上榜,只不过是公款消费下的“虚胖”而已。做一个设想,假如大家都不去买茅台酒,假如国内市场的消费也像国外那般“冷清”,茅台还会有120亿美元品牌价值的“入奢”吗?还会有“内贵外贱”的匪夷所思吗?

然而遗憾的是,尽管有关方面三令五申,对公款吃喝约束再三,但令不行、禁不止的现象比比皆是。正如一些媒体所披露的,不但“土奢侈”如此,轩尼诗、人头马等舶来奢侈品牌的“上榜”,在一定程度上也要仰赖中国“公需”和“需公”消费的拉抬一样,当送礼成了办事的一种通行证,当公款吃喝成了酒桌消费的主力时,那些原本不是很贵的东西价格不涨得惊人那才叫怪事呢!

老百姓之所以把包括茅台在内的高价酒称之为“腐败酒”,就是因为那些高价酒总是“出入”于挥金如土的公款吃喝中,总是老板们将其放在小车的后备箱里有备而用。——按照“腐败祸国殃民”的说法,那些公款吃喝的腐败分子算不得国人的范畴。既然如此,那么远离了国人的“国酒”还能有资格妄称国酒吗?!

文章来源:《博客日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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