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民:到所里弄死他 员警为何堪比黑社会

【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讯】2004年,下岗职工李胜利在河南周口一派出所被6名员警打晕后从4楼扔下坠亡,6名员警伪造李胜利跳楼现场。近年,涉案嫌犯陆续落网,最后一名嫌犯王海宇(女)也于2011年归案。法院12月28日将对其进行审判。有知情者称,王海宇至今还在派出所领工资(见12月27日《新京报》)。

到所里弄死他,说这话的不是黑社会的“老大”,而是河南周口一派出所的员警。这样的话语更不是员警一种口头上的威胁,而是一个落到实处的行动。李胜利被带到派出所以后,遭遇6名员警的轮番的殴打。当地派出所的女警员王海宇,更是巾帼不让须眉,也参与到对于李胜利的殴打过程当中来。最后这6名员警为了消灭犯罪证据,制造了李胜利跳楼自杀的假像。

一个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不仅缺少应有的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连人的道德人性也已经丧失贻尽了。派出所应该是公民人身权得到保障的地方,应该是公民法律权益得到保障的地方。然而一场血腥的杀戮却在这里登场,一场类同于黑社会的疯狂报复行为却在这里上演,这样的血腥场景简直就是法律的耻辱。当地的民警何来的如此嚣张,又是什么样的权力在背后为他们撑腰,他们才敢如此戾气?

在办理员警杀人案的过程当中,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王万春,为了排除当地警方的各种干扰,没有把这起杀人案交回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当地警方虽然没有能力染指警方杀人案,而参与员警杀人案的女警王海宇,因为当时处于哺乳婴儿时期,检察机关暂时没有对王海宇采取措施。在之后的四年里王海宇长期不归案,当地警方却表示不是警力不够就是找不到人。而且更为离奇的是,就是这个被警方一直在通缉的逃犯,却至今还在派出所领着工资。我们可以看出当地公安机关的领导,对于违法犯罪的公安民警,是怎样的网开一面,对于犯罪人的照顾又是怎样的无微不至。

一个参与过杀人的公安民警,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不仅可以自由地逍遥法外,而且工资也一分钱不少拿。别说是一个被公安机关通缉的逃犯,就是一个任何没有劣迹的普通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不到单位去上班,恐怕也早就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一个在逃的犯罪分子,却一直在领着公安机关的工资,女警参与杀人不仅没罪责反而有功。公安机关的领导如此纵容和包庇自己下属的犯罪行为,才平添了公安民警犯罪的底气。

到所里弄死他,这出员警堪比黑社会的闹剧,是当公安机关绝无仅有的违法现象,还是只是当地公安机关暴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员警在逃却可以照样领到工资,当地公安机关的领导如此给力,让民警增加了多少犯罪的动力。

文章来源:《凯迪社区》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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