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热量垃圾食物 考虑课税

【新唐人2011年10月23日讯】社区广角镜(213)喜欢吃高热量食物的民众,以后有可能在消费的时候,要多付一点钱了。台湾卫生署两年前就开始讨论要针对热量高、营养低的食物征收“不健康食品”,具体是不是可行,还有待观察。

不管是货架上的鲜奶、大包装的起士,还是好吃的冰淇淋,只要是饱和脂肪超过2.3%的食品,在北欧的丹麦,从十月份开始,都要课。两年前,台湾卫生署,也研拟对高热量、低营养等食品课征“不健康食品税”,不过民众与业者,有话要说。

民众张哲维:“不赞成,因为其实这种食品的东西,不见得每一个人都适合去课税的,那因为有些人的吃的喜好不一样,所以不见得是以课税来,限制说人民吃东西的习惯性。”

民众叶巧文:“不赞成,因为我本身也很爱吃高热量的食物。”

民众陈玲玲:“赞成(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我觉得现在人吃了太多垃圾食物了”

美式汉堡业者施艾伦:“羊毛出在羊身上,因为如果你(政府)这样子使人民,就觉得说在荷包上的负荷,是加重了负担。”

国内二年前提出《健康促进法》草案,希望透过提高不健康食品的售价,让民众减少购买,为民众的健康把关,不论法案是否会通过,学者还是提醒民众,小心每天所摄取的脂肪不要过量。

高市大同医院营养室主任吴月盈:“那其实一般在营养学上,我们建议每天脂肪摄取尽量不过超过我们总量百分之三十,那其实一般民众可能比较难达到这个目标,我想跟各位提醒就是说,除了这些高热量食物,高脂肪食物,尽量少摄取之外,我们平常应该先从我们的烹调用油去做调整。”

像是一般常见的西式速食套餐,一包中薯热量360大卡,一个鸡腿堡445大卡再加上一块炸鸡500卡,光是这三样食物加起来,一餐的热量就超过一 千大卡。

由于高热量、低营养等食品定义太广,要如何界定尚未有明确答案,不过面对这些饱和脂肪过高食物会对人体造成伤害,除了政府立法美意之外,民众的个人选择恐怕才是最重要的。

新唐人亚太电视吴柏萱、施怡君台湾高雄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