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族青年涉7.5事件被判刑17年

【新唐人2010年7月22日讯】新疆当局再将涉及7.5事件的维族人判刑。海外维吾尔组织透露,一名维族青年被控参与 7.5事件并犯下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阿克苏地区法院判刑17年。该名维族青年在庭上指,武警开枪镇压他,因而打砸军车,他要求无罪释放。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总部设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指,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中级人民法院在3月22日,向维吾尔青年吐尔逊.托乎提案件作一审开庭,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款10000元。当局指控他参与 7.5事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其后吐尔逊.托乎提已提出上诉。迪里夏提又指,由于新疆封锁消息,该组织近日才得悉这项判决,却没法知道二审是否已开庭。

迪里夏提又指,据参加旁听维吾尔人提供的资讯,法庭上,吐尔逊.托乎提公开指控武警开枪镇压,在无法控制的前提下毁坏军车,他要求无罪释放,并且要求法庭调查他在关押期间受到的酷刑对待。法官以扰乱法庭正常诉讼的名义,剥夺他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他说:旁听的人提供讯息,他被关押时被长期禁止睡眠,并被殴打。另外,有消息指,政府给他指定的律师,没有做任何无罪辩护,反而成为控方的一方,而且律师的辩护只有3到5分钟。

迪里夏提表示,当地政府在此案开庭时.特别安排一些人大代表,政法委员,宗教及社会人士到场旁听,但是审理过程并非正常程序,旁听者指,审判过程有点像批判大会。迪里夏提又指,吐尔逊.托乎提是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人,去年曾参与乌鲁木齐7.5示威游行,自被捕后被非法关押多时,关押期间受到虐待。

迪里夏提批评,7.5事件后,中国当局曾对涉案疑犯召开一系列公判并宣传,受到国际社会谴责,之后,当局采取低调审判并封锁讯息,以免外界关注案件。

就案件,记者曾致电进行一审判决的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中级人民法院,电话没人接听。另外,记者致电处理上诉案件的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行政办公室一名官员表示,不能回答有关涉及7.5案件的事情,并嘱记者致电该法院另一办公室查询,该办公室一名官员表示,不能乱问涉及7.5事件的案件。

记者:吐尔逊.托乎提案件二审是否有结果?
官员:这个我不知道,你到刑案厅打电话。
记者:我想问有关7.5案件的判决?
官员:这个我不知道.也不能随便问。

在香港的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认为,新疆事件虽然平息,但是中国继续搜捕及寻找所有参与的人,并清查所有可疑人士及逮捕归案。他相信这种专政强硬政策会继续进行,案件会不按照法制程序审判,中共对政治犯是由政府指定的律师出庭,关押期间也会刑讯逼供,确实有违人权。他说:这一系列不按照法律程序审判,我相信这是违反人权

09年7月5日在乌鲁木齐爆发的示威活动,根据官方数字,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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