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族青年涉7.5事件被判刑17年

【新唐人2010年7月22日訊】新疆當局再將涉及7.5事件的維族人判刑。海外維吾爾組織透露,一名維族青年被控參與 7.5事件並犯下故意毀壞財物罪,被阿克蘇地區法院判刑17年。該名維族青年在庭上指,武警開槍鎮壓他,因而打砸軍車,他要求無罪釋放。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總部設在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指,阿克蘇地區烏什縣中級人民法院在3月22日,向維吾爾青年吐爾遜.托乎提案件作一審開庭,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款10000元。當局指控他參與 7.5事件,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罪名成立,其後吐爾遜.托乎提已提出上訴。迪里夏提又指,由於新疆封鎖消息,該組織近日才得悉這項判決,卻沒法知道二審是否已開庭。

迪里夏提又指,據參加旁聽維吾爾人提供的資訊,法庭上,吐爾遜.托乎提公開指控武警開槍鎮壓,在無法控制的前提下毀壞軍車,他要求無罪釋放,並且要求法庭調查他在關押期間受到的酷刑對待。法官以擾亂法庭正常訴訟的名義,剝奪他所享有的訴訟權利。

他說:旁聽的人提供訊息,他被關押時被長期禁止睡眠,並被毆打。另外,有消息指,政府給他指定的律師,沒有做任何無罪辯護,反而成為控方的一方,而且律師的辯護只有3到5分鐘。

迪里夏提表示,當地政府在此案開庭時.特別安排一些人大代表,政法委員,宗教及社會人士到場旁聽,但是審理過程並非正常程序,旁聽者指,審判過程有點像批判大會。迪里夏提又指,吐爾遜.托乎提是阿克蘇地區烏什縣人,去年曾參與烏魯木齊7.5示威遊行,自被捕後被非法關押多時,關押期間受到虐待。

迪里夏提批評,7.5事件後,中國當局曾對涉案疑犯召開一系列公判並宣傳,受到國際社會譴責,之後,當局採取低調審判並封鎖訊息,以免外界關注案件。

就案件,記者曾致電進行一審判決的阿克蘇地區烏什縣中級人民法院,電話沒人接聽。另外,記者致電處理上訴案件的阿克蘇地區中級法院,行政辦公室一名官員表示,不能回答有關涉及7.5案件的事情,並囑記者致電該法院另一辦公室查詢,該辦公室一名官員表示,不能亂問涉及7.5事件的案件。

記者:吐爾遜.托乎提案件二審是否有結果?
官員:這個我不知道,你到刑案廳打電話。
記者:我想問有關7.5案件的判決?
官員:這個我不知道.也不能隨便問。

在香港的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認為,新疆事件雖然平息,但是中國繼續搜捕及尋找所有參與的人,並清查所有可疑人士及逮捕歸案。他相信這種專政強硬政策會繼續進行,案件會不按照法製程序審判,中共對政治犯是由政府指定的律師出庭,關押期間也會刑訊逼供,確實有違人權。他說:這一系列不按照法律程序審判,我相信這是違反人權

09年7月5日在烏魯木齊爆發的示威活動,根據官方數字,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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