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日本一家法院星期五(3月26日)裁决,日本政府和一家私人企业需要为12名中国原
诉人提供赔偿8,800万日元,这些人包括二次大战期间被强虏到日本从事苦工的10名
中国人和2名劳工的家属。
日本新泻地方法院下达判决,命令被告方的日本政府和有关企业向原告支付8,800万
日元(83万美元)的损害赔偿。 原告包括包括10名二战期间被奴役中国劳工的幸存
者和两名现已死亡的劳工的家属。
日本法官在下达命令后说:“他们的生活,人身安全和自由受到了侵犯。”
此次是日本法院首次判令政府和私人企业为中国战时苦工提供赔偿,被认为具有重
大意义。
原诉人声称,他们在1944年被强迫送往日本北部的新泻港口当苦功。原诉人称,日
本方面苛刻对待他们,而且没有发工资,或者提供足够食物。
星期五新泻法庭作出赔偿裁决后,一些原诉人表示非常高兴。
日本政府说,按照战后的条约,所有与中国有关的赔偿事宜在1972年的双方联合公
告已经得到解决,因此一直拒绝作出赔偿。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方从中国,朝鲜半岛和其他亚洲国家共运送大约80万
人往日本当苦工,在煤矿和港口等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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