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任何法律程序 77歲老太太遭中共冤判3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03日訊】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77歲法輪功學員劉玉蓮今年5月12日被警察綁架,13天後,5月25日左右就被關進濟南女子監獄。她家屬去追問司法程序,警察只扔下一句話:「判了三年。」

2024年4月1日晚9點,劉玉蓮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讀法輪功著作時,突然闖進來三個警察,翻找法輪功資料。之後又來了五個警察,對三名學員強行採血,錄指紋。劉玉蓮不配合採血,被剪下一縷頭髮。這夥人折騰到凌晨3、4點,搶走一千六百多元錢和法輪功書籍。

兩天後,警察把劉玉蓮劫持到派出所,強迫她按手印,不准她煉功。劉玉蓮昏厥,全身僵直。

2025年11月13日,四個警察闖入她家,讓她按手印。她拒絕後,被拉到檢察院。在那裡她身體開始抽搐,警察趕忙抓住她的手強行按下手印,才把她送回家。

2026年5月12日,77歲的劉玉蓮開三輪車去地里幹活,途中被警察強行綁架,劫持到臨清看守所。警察將她的三輪車悄悄放進本村的藥店,以掩人耳目。她家屬要求見她,警察不讓,只說「判了三年。」

後來得知,5月22日左右,她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在短短的13天里,公安警察如何立案偵查、檢察院何時審查起訴,法院何時庭審,律師如何為其辯護等等,外界一無所知。

劉玉蓮生於1949年6月,家住臨清市八岔路鎮潘彭店村,1998年開始修煉,先前患的腫瘤、闌尾炎、長期頭痛等奇蹟般消失。

2001年3月,劉玉蓮和丈夫潘東生因修煉法輪功被冠縣刑警大隊警察綁架,遭刑訊逼供。警察踢潘東生的頭部,將其踢倒,再將昏迷的他關進冠縣看守所。三個月後,他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山東王村勞教所期間,險些喪命,後被家人接回。

2008年秋,八岔路鄉「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與派出所所長劉某多次騷擾劉玉蓮,將她關進看守所。十天後,她的兩個孩子去接她回家,孩子身上僅有的兩百元生活費被搜走。

2022年5月13日早上11點左右,村幹部和派出所所長高某等六人闖入劉玉蓮家,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她說「煉」,那夥人給她戴上手銬,劫持到派出所,她全身發抖,血壓升高。醫生被叫來,到晚上7點她才被放回家。

根據中共《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後,一般應當在拘留後 24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如果案件升級為正式逮捕(通常在拘留後的一個多月內做出決定),公安機關應當在逮捕後 24小時以內,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處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案件進入法院審判階段後,法院會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及傳票等。判決宣告時,除了被告人本人會在法庭上聽到判決外,法院的判決結果一般也會公開宣判。判決文書會依照規定送達給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辯護律師。

劉玉蓮今年5月12日被綁架關押後,其家屬什麼都不知道,去打聽,只被警察告知「判了三年」,而且從非法拘留到逮捕,再到庭審、冤判入獄,只用了13天,也沒有讓家屬找律師。

明慧網評論:「在對劉玉蓮老太太的迫害中,中共將自己無法無天、毫無底線的欺壓善良百姓的惡行惡狀,展現的淋漓盡致,一覽無遺。」

據明慧網的報導,一些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後就去向不明,等他們的家屬知道他們的下落時,他們已經被非法判刑,關在監獄裡。他們的家人對他們經歷的整個司法程序或者是否有這些程序,都一無所知。

有的法輪功學員即使有程序,但是在不可思議的極端時間內完成,就如同劉玉蓮在13天「走完」所有的程序。這樣的案例並非個案,見下例。

山東即墨市田橫鎮東陸村62歲的法輪功學員宋玉勝於2013年8月11日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幾天後就被即墨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8月28日被劫持到濟南監獄關押,整個過程只有17天。

即墨市法院對宋玉勝的非法判刑過程中,不但超常迅速,而且法院不通知家屬和律師。在宋玉勝被綁架後的第七天,他的家屬去法院詢問,審判長周吉紅態度蠻橫,拒絕告訴宋玉勝家人什麼時候判決,也拒絕給他家人寄非法判決書。

不僅如此,當年9月10日,宋玉勝的家屬去監獄要求探視,獄方竟以宋玉勝身體太虛弱、不能走路為由,拒絕家屬接見,還問宋玉勝是否以前有心臟病。家屬認為宋玉勝被綁架前身體非常健康,不到一個月就被迫害得出現心臟病,獄方還欲用「以前得過心臟病」來掩蓋。

正如明慧網所言,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無法無天、毫無底線」。

(案例源自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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