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中共為何要判公民記者方斌「尋釁滋事罪」?

武漢疫情的曝光於世,跟三位公民記者的名字是分不開的。一位是張展,一位是陳秋實,還有一位就是方斌

2020年2月1日,方斌拍錄報導了武漢市第五醫院疫病屍體的恐怖現場。視頻顯示,武昌殯儀館工作人員到該醫院運送屍體時,其中一輛運屍車上的屍袋很短時間內就由3具迅速劇增到8具;緊接著方斌走進醫院,又見一名疑患武漢肺炎男子,因瀕臨死亡,其子在一旁哀嚎「我的父親!」同時,醫院裡的醫護人員雖全副隔離裝備,但醫院本身並未隔離,一般人等也能隨意進出患者醫診區。視頻發到網上後,方斌很快被當地警方抓走,後雖被釋放,但3天之後又被警方騷擾。自此,他每天一邊網發報平安信息,一邊開始發起「全民互助」運動。2020年2月9日,方斌被武漢警方再次抓捕,並於次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遭祕密判刑三年,罪名是「尋釁滋事罪」。

為何中共當初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抓捕方斌,判刑時卻又將罪名改成了「尋釁滋事罪」呢?自由亞洲電台的一則報道披露了內情。

該報道稱, 4月23日,境外社交平台廣泛流傳兩份標註「機密+長期」的中共中央政法委文件和對方斌的判決書,不僅表明方斌案從一開始到判刑,均由中共中央政法委主導,而且顯示方斌案的處理手法是「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

這份外漏的《中央政法委專報》裡,主旨即是「關於被告人方斌尋釁滋事案依法處理有關問題的研究意見」,是中共中央政法委辦公廳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以及湖北省委政法委的批示。該文件簽發者為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員陳一新,簽發時間是2022年4月7日。

文件詳述方斌行為「更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其接受美聯社等境外媒體採訪,對其處理應防止被敵對勢力所利用,藉機攻擊「迫害打壓公布武漢新冠肺炎疫情真相的公民」,因此「按照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的原則….認定其構成尋釁滋事罪。擬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何為「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按中國刑法第293條訂定的罪名,具體的犯罪行為包括:(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見,尋釁滋事罪是一種破壞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

方斌拍攝和曝光武漢疫情的真相,並發起「全民互助」運動,破壞公共場所秩序了嗎?沒有,尋釁滋事罪的四種情形沒有一條和他沾邊。對此,中共政法委不是不知道,而是很清楚,否則,政法委的文件就不會稱方斌的行為「更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了(說方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實也是無中生有)。文件說的很清楚,之所以要將方斌的罪名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改為「尋釁滋事罪」,純粹就是為了防止西方媒體以此批評中共「迫害打壓公布武漢新冠肺炎疫情真相的公民」。

那麼方斌是不是公布了武漢疫情的真相?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抓捕方斌並將其判刑是不是「迫害打壓公布武漢新冠肺炎疫情真相的公民」?答案同樣也是不言而喻的。但中共做賊心虛,試圖通過「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的伎倆,給方斌扣上一個「尋釁滋事」的罪名,來掩蓋他們對公布武漢疫情真相的公民的迫害,對自由言論的封殺,對人權和法治的踐踏,以此堵住西方媒體的嘴。不過,事實一再證明,這種掩耳盜鈴的拙劣伎倆不但不能掩蓋中共的專制暴行,反倒暴露了它的無賴與愚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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