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1日讯】云南一男子去年因为在朋友圈评论官员被公安拘留,后来公安撤回了对他的处罚。但事发近一年,公安局并未公布对相关人员的处分结果。该男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追责结果,一审败诉。
据大陆媒体8月10日报导,近日云南玉溪元江县法院就“朋友圈评论教体局长免职被拘”当事人高光华诉元江县公安局、元江县政府一案作出行政判决,驳回高光华的诉求。
据之前报导,去年9月,元江县教体局要求学生家长在暑假期间必须每日在手机上完成两次“安全提醒”打卡,引发家长不满。9月1日,高光华从当地一名老师口中得知教体局局长李某某被免职,遂发布了一条微信朋友圈称:“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体和文旅的某某也免职。”
因为这条评论,高光华被元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4日。公安局称,高光华“捏造事实”并发布到信息网络平台(微信)上,构成名“誉权侵害”。
高光华不服,遂提起行政复议。2025年9月20日,元江县公安局自认处罚程序违法,撤销处罚并赔付赔偿金、当面致歉,并承诺将对办案的有关责任人员调查处理。但元江县公安局一直未公布处理结果。
2026年3月6日,高光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对原主办公安、原澧江派出所所长等相关办案人员的追责问责处理结果。元江县公安局于3月20日对高光华答复称,申请的公开事项属于“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
之后,高光华提起诉讼,将元江县公安局以及元江县政府告上法庭。
网友评论称:“有鬼才不敢公开,谁都知道的”“那不公开,当事人怎么知道有没有处罚?”“支持继续上诉”“官官相护蛇鼠一窝”。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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