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录之一百六十八:贺龙之死

整理:袁斌

贺龙是中共十大元帅之一,“红二方面军”的创始人。

文革中,贺龙遭到毛泽东和林彪的迫害。在一次会议上,林彪给贺龙扣上三顶帽子:大军阀、大土匪、三反分子。

贺龙被囚禁起来。

他囚室的代号是19号。

贺龙患有糖尿病,特别需要水,但却专案组却整整四十五天不给他供水。

那些日子,贺龙常常扑到窗前,撩起窗帘,向着天空张望。见天上有几块云彩,就高兴起来,遇到下雨,就把水盆、脸盆、水杯全用来接雨水。

一天,突然下起了大雨,贺龙端着一大盆水跨上台阶,忽然脚下一滑,扑通掉倒在地上,扭伤了腰。

专案组意图通过断水,来加重贺龙的病情。他们不仅要在政治上把贺龙打倒,也要从肉体上把他彻底消灭。

囚禁中,由于饥饿,营养不足,致使贺龙的糖尿病出现失控。

1969年6月8日,贺龙连续呕吐了三次,呼吸急促,全身无力。糖尿病酸中毒症状出现了。

监护他的医生只给贺龙打一针“止吐针”,未止住呕吐;晚上又来了两个医生,没有做任何检查,匆匆给贺龙输上了葡萄糖和生理盐水,而且吊上瓶子就走。“专案组”在屋外掌握着这次“救治”,每一步治疗都得“请示”。

危害糖尿病人生命的葡萄糖整整输了一夜,2000CC!

6月9日下午,贺龙死去。死于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

在一片打倒“大军阀”、“大土匪”、‘三反分子”的声浪中,他被折磨了两年半之久!

他死的时候,血糖1700,是一个比正常血糖高出十几倍的数字!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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