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前总经理蔡希有案宣判 获刑12年

【新唐人2018年12月26日讯】中共官媒周三通报,山东泰安市中级法院周三宣判,中化集团公司前总经理、中石化股份公司前高级副总裁蔡希有,受贿索贿总计5367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300万元。

判决称,1997年到2016年,蔡希有担任大连西太平洋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副经理、中国国际石化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67.4557万元。

中共官媒称,蔡希有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当时的庭审没有公开。

蔡希有2016年2月6号落马。他被指与已落马的前中共福建省长苏树林、中石化总经理王天普有交集。而苏、王二人都是周永康的亲信。

2013年周永康案发后,已有多位中石化高管和前高管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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