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前總經理蔡希有案宣判 獲刑12年

【新唐人2018年12月26日訊】中共官媒週三通報,山東泰安市中級法院週三宣判,中化集團公司前總經理、中石化股份公司前高級副總裁蔡希有,受賄索賄總計5367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款300萬元。

判決稱,1997年到2016年,蔡希有擔任大連西太平洋石化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石化銷售公司副經理、中國國際石化聯合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等職務期間,為他人謀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367.4557萬元。

中共官媒稱,蔡希有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當時的庭審沒有公開。

蔡希有2016年2月6號落馬。他被指與已落馬的前中共福建省長蘇樹林、中石化總經理王天普有交集。而蘇、王二人都是周永康的親信。

2013年周永康案發后,已有多位中石化高管和前高管落馬。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