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车豪甩190万 台妇领钱泪诉原因

【新唐人2016年08月06日讯】台湾搭公车豪甩190万新台币,且在司机提示后放话“不要了”的女士,现在现身领回这笔巨款,并透露了她这样做的原因,让人唏嘘。

8月5日,在确认190万新台币(折约6.02万美元)现钞的确是从这名甩钱妇人的银行账户取出,并有银行、邮局的监控录像进行证明的情况下,警方在上缴巨款的公车司机王泰岚的面前,将此巨款还给这名女士。王泰岚乐见巨款回归主人,并放弃了索取款项10%,也即19万新台币酬金的权利。

7月27日,王泰岚与往日一样,从东湖发车,驾驶棕9路线公车沿线搭载乘客。在南京公寓站,一名妇人提着袋子上车,但在三总医院内湖院区车站下车时,把袋子遗弃在车座上。王泰岚看到后提醒女士“东西没拿”,但这位女士说:“我不要了。”随即下车。

王泰岚打开袋子,看到里面满满的钞票吓得说不出话,马上将其送往派出所。根据台湾相关民事法律条款,这笔巨款如果在6个月内没人认领,归属权将转为拾有人,也即王泰岚。

警方拿到钱后,一度怀疑是第一银行盗领案的赃款,但钞票的捆绑方式不同,排除了嫌疑。

现在,这名妇女现身,她介绍,因为走不出丧母之痛,最近她常常到寺庙朝拜,并认为这笔巨款应该替亡母布施出去,所以做出乘坐公车遗弃巨款的情况

根据民法,拾有人可以得到丢失款项的10%作为酬金,但王泰岚拒绝了这笔钱,并称自己就是服务乘客的。

责任编辑: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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