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1月11日讯】日前,中共中央政法委发文规定,要求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平台,律师协会可委派律师代理信访案件,但具体谁代理什么案件还要听律师协会的安排。按照依法治国原则,律师的主管单位应当是司法部。为何如今政法委要下发如此“指导意见”?一起来了解。
11月9号,中共中央政法委印发一份《意见》,要求律师配合信访工作,不炒作有关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严禁支持或组织信访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意见》还称,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资格,并视情况由主管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对中央政法委的这一文件,有律师“感到很奇怪”,因为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禁止律师代理信访案件的规定。
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律师主要在法律的框架里,对公民提供法律帮助,提供法律服务,我认为政法委发的文件,没有法律效益,因为它是党的组织,党的组织它发的所有文件只有对党员有效,不能对党外人士有效,也不能高于法律,它没有司法权。”
中共政法委的这份文件全称为《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工作原则。对于访民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
原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王天成:“它(律师协会)就是中国的一个专制体制的产物,但是在西方社会没有这种东西。美国律师协会跟中国不一样,它不是共产机构,而那些职业行为规范并不是政府从上到下给予强加的。”
中国维权律师刘晓原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大部分敏感案件的信访人,都不希望聘请当地的律师代理,但是各地律师协会指派的律师通常都是当地的律师。
中国维权律师刘晓原:“上访的事情要律师协会给他指派,这就会出现问题了。律师协会指派的律师他可能会(出现)信访人不对他信任(的情况)。他不信任,他说你是协会指过来的……因为一个很敏感的案件,那些访民也想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他对协会也好、司法局也好、法律援助机构也好指派的律师,他们就是有点不大信任。”
按照依法治国原则,律师的主管单位应当是司法部。那么在中国,谁来管律师?是律师协会还是司法部,或者是政法委?根据《美国之音》报导,中国的律师们都清楚,只有政法委才掌握着律师执业资格的生杀予夺大权。
报导说,律师应依照法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等条例从事工作,而律师协会一般都在各级司法部或司法局的管辖之下。有很多律师,就是因为维权而被律师协会下岗,剥夺了执业资格。
原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王天成:“据我所知,其实律师介入敏感案子也是受限制的,也不是今天才开始,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根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最新名单显示,中共当局仍在镇压维权律师及相关人士,规模继续扩大。关注组表示,截至北京时间11月6号下午,至少有300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被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或失踪。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后制/郭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