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法界:薄翻供 可能罪加一等

【新唐人2013年08月25日讯】原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庭审今天(25日)是第四天还没有结束。北京法界人士今天研判,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当庭翻供可能为审判添变数,可能“罪加一等”,且薄在一审判决后上诉的可能性大。

据中央社引述律师李庄对中通社指出,对薄熙来量刑的轻重,不仅要看他犯罪的大小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要评价他认罪悔罪态度的好坏。

大陆官方媒体今天(25日)就在报导中强调,“被告人薄熙来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

还有北京学者指出,如果被告在法官面前“拒不认罪”,或在侦查阶段认罪后又在法官面前翻供,经常被认为是“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据此对被告人从重量刑。

据报导,大陆的法院一般在庭审后两个月内宣判。由于薄案性质特殊,证据链完整,可能提早在半个月或1个月内宣判;但是薄熙来当庭翻供,将为审判带来变数。

报导指出,中国大陆法律界人士多认为,薄翻供无效。李庄表示,翻供要有效,一是证明遭刑讯逼供;二是取得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原供述。但薄案有录音、录影、被告人亲笔供词、证人出庭等,证据链已形成,仅凭薄熙来的只言片语“肯定不行”。

大陆官方媒体法制网援引律师刘学信观点指出,公诉人已证明薄熙来知晓徐明为薄谷开来购买别墅提供资金,证据链完整。

多名法律专家指出,薄熙来自称“不知情”、“不知细节”,不影响受贿罪成立。

薄熙来几乎全盘否认公诉人指控。大陆律师表示,参照过去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当庭翻供,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的可能性很大。因此,薄熙来有可能提起上诉。

如果薄熙来提起上诉,薄案将会到中共18届3中全会后才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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