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商宰杀陈列活禽 17日起罚

【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9日电)禁宰活禽5月17日开跑,农委会防检局副局长赵磐华强调,当天起,现宰或陈列活禽就要开罚,且须缴回经济部补助冷藏设施经费。

经济部统计全台现宰活禽的摊商920摊。赵磐华强调,为了彻底执行传统市场禁宰活禽的防疫政策,摊商违规就会执法,17日起就没有辅导期。

赵磐华说,执法分两类单位,首先是17日起仍现宰活禽摊商,依法由地方农政单位执法。之前农委会公布违法私宰,将依违反畜牧法规定罚新台币2万到10万元,累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罚金10万元。

他说明,若仍陈列活禽,将由地方政府卫生单位执法,罚款比上述轻,但活禽将被没入销毁。

他说,若在17日前,与经济部商业司签署切结书、领取10万元冷藏设备补助的摊商,一旦违反禁宰活禽政策,还得缴回该笔补助款。

由于自己食用,在家私宰不在禁宰活禽政策执法范围内,地方报导有可能出现在家私宰,再贩售模式因应。

赵磐华重申,在家私宰自用就不能贩售,往后所有禽肉贩售都会有“防检局屠宰卫生合格”字样标志;若没有,呼吁消费者一定要检举,因为事关防疫落实,与公共卫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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