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如涨 银行获利少4百亿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1日电)立法委员连署复征金融营业税至5%,法人估计,一旦落实,整体银行业获利将减少超过新台币400亿元,尤其对大型银行冲击更深。

国民党年金小组召集人廖正井提出修法,要求复征原本保留给银行业列抵呆账的3%营业税,回复征收的税款,自2014年1月起,应专款拨给劳工及军公教保险、退休基金财源,以作为基金运用及给付支出。

金融营业税是在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时,因银行逾放大幅攀升,需提列呆账因应,为降低银行业者负担,在1999年公告将银行营业税自5%降至2%,但同时也规定,当逾放比降至1%以下时,即停止适用。

永丰金投顾估计,由于金融业没有进项税额,在计算营业税时以销售税额为主,以去年状况估算,银行业在扣除免税的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后,整体营收约1.41兆元,一旦营业税上调1个百分点,即需缴纳141亿元的税额,因此将金融营业税从2%调至5%,增加税额约424亿元,占去年银行业整体获利的16.7%。

由于是以营收为计算基础,复征金融营业税对大型银行的冲击比中小型银行更为剧烈,根据永丰金投顾估算,对个别银行获利冲击前 5名依序为台北富邦银行、国泰世华银行、第一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及中国信托商银,加征税额都超过20亿元。

以对每股获利冲击程度比较,永丰金投顾估计,对大众银行影响最大,影响每股获利数高达0.53元,对一银、合库、远东银行、北富银的每股获利影响数也超过0.2元。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陈裕璋对此态度保守,他表示,台湾金融业获利能力确实较过去好,但比起国际水准还差一截,国银平均资产报酬率(ROA)约0.6%,但国际水准应要达到1%,国银股东权益报酬率(ROE)平均9%,也不如国际水准的15%。

陈裕璋认为,台湾的金融营业税不符合国际财政体制,且金融营业税主要拿来补充金融重建基金与安定基金之用,政府的财政问题要如何解决,应通盘检讨,不应针对特定行业。

法人认为,金融营业税复征至5%,银行业者可能将成本的增加转嫁至放款利率的加价上,银行授信户利息支出负担加重,也可能变相引导银行利差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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