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如漲 銀行獲利少4百億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日電)立法委員連署復徵金融營業稅至5%,法人估計,一旦落實,整體銀行業獲利將減少超過新台幣400億元,尤其對大型銀行衝擊更深。

國民黨年金小組召集人廖正井提出修法,要求復徵原本保留給銀行業列抵呆帳的3%營業稅,回復徵收的稅款,自2014年1月起,應專款撥給勞工及軍公教保險、退休基金財源,以作為基金運用及給付支出。

金融營業稅是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因銀行逾放大幅攀升,需提列呆帳因應,為降低銀行業者負擔,在1999年公告將銀行營業稅自5%降至2%,但同時也規定,當逾放比降至1%以下時,即停止適用。

永豐金投顧估計,由於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在計算營業稅時以銷售稅額為主,以去年狀況估算,銀行業在扣除免稅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後,整體營收約1.41兆元,一旦營業稅上調1個百分點,即需繳納141億元的稅額,因此將金融營業稅從2%調至5%,增加稅額約424億元,占去年銀行業整體獲利的16.7%。

由於是以營收為計算基礎,復徵金融營業稅對大型銀行的衝擊比中小型銀行更為劇烈,根據永豐金投顧估算,對個別銀行獲利衝擊前 5名依序為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中國信託商銀,加徵稅額都超過20億元。

以對每股獲利衝擊程度比較,永豐金投顧估計,對大眾銀行影響最大,影響每股獲利數高達0.53元,對一銀、合庫、遠東銀行、北富銀的每股獲利影響數也超過0.2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裕璋對此態度保守,他表示,台灣金融業獲利能力確實較過去好,但比起國際水準還差一截,國銀平均資產報酬率(ROA)約0.6%,但國際水準應要達到1%,國銀股東權益報酬率(ROE)平均9%,也不如國際水準的15%。

陳裕璋認為,台灣的金融營業稅不符合國際財政體制,且金融營業稅主要拿來補充金融重建基金與安定基金之用,政府的財政問題要如何解決,應通盤檢討,不應針對特定行業。

法人認為,金融營業稅復徵至5%,銀行業者可能將成本的增加轉嫁至放款利率的加價上,銀行授信戶利息支出負擔加重,也可能變相引導銀行利差的擴大。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