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澄清 狼师不得回任教职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9日电)媒体报导,行政院修法让“狼师”最快1年内复职。教育部今天澄清,涉及性侵、性骚扰的教师,仍终身不得担任教师。

今天有平面媒体以“狼师性骚有活路,最快一年复职”为标题,报导行政院修正“教师法”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放宽“行为不检,有损师道”的惩罚,形同“狼师活路条款”。

教育部人事处科长陈家士昨天晚间即说明,这次修法“排除”性侵、性骚、性霸凌、以及体罚造成身心灵严重伤害者。发生上述状况的教师,遭解聘、停聘、不续聘后,将被登录于“不适任教师系统”,终身不得再回到学校。

教育部今天晚间再度以正式新闻稿澄清,这次修法是因应大法官释字第702号解释,认为因“行为不检,有损师道”解聘的原因众多,全都终身不得任教,违反比例原则。教育部邀集相关学者专家讨论后,决定作出区隔,涉及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及体罚造成身心灵严重伤害者,依然终身不能再当老师,其余则是1至4年不能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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