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台湾媳 她们争的只是平等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讯】–放宽陆配取得身份年限专题之二(中央社记者陈虹瑾台北10日电)从日常生活办证的不便,到隐忍家暴、婚变的代价,许多陆配苦等6年,只为一纸中华民国身份证。疾呼政策“6年转4年”,她们说,要的只是一个公平的对待。

高雄市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理事长湛秀英从云南嫁到台湾迈入第13年,她在民国97年拿到身份证。谈起没有身份证的不便,湛秀英说,想买房子,却不能贷款;想开店创业,无法办理营业登记;就连申请手机门号,在没有身份证的状况下也不被允许。

她强调,外籍配偶要融入台湾,必须比陆配花更多时间,申请身份证仅需4年;两岸语言相通、文化相近,陆配来台却得等上6年,不符公平原则。

总统马英九上任后,陆配取得身份证所需时间已从先前的8年改成6年,政府并将进一步修法,缩短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至4年。

湛秀英说“6年还是太长了”。她表示,婚姻甜蜜期约3至4年,夫妻难免有争执吵架,常有陆配遇到台湾配偶拿身份问题作为威胁,甚至作为箝制手段。在还没有拿到身份证的状况下,陆配若与台湾配偶离婚,现行法律规定限期之内必须返陆,“孩子是我们身上掉下来的骨肉,那种煎熬,你要怎么取舍?”

她观察,家庭要经营得好,前提之一是“双方平等”,不对等就会被压制。此外,若政策对陆配有所歧视,可能整个家庭,乃至于下一代也会受歧视,“(陆配)要在适当时机取得稳定身份”。

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理事长钟锦明也说,新移民在台湾的处境,仍有许多可改善之处,婚姻架构下,存在社会阶级问题。陆配争取“6转4”,只是想替自己与家人“维权”,拥有公平的对待。

谈到陆配家暴案件,钟锦明数度大叹“痛心”。

农历过年前,1名陆配声泪俱下向婚促会投诉,嫁到台湾、生了孩子,才发现丈夫有外遇。这名丈夫近日索性直接将对方带入家中,发生亲密行为,故意不关房门,摆明“你能怎样?不然你告我通奸吗?”

钟锦明说,许多陆配尚未取得身份证,若与台湾配偶离异,就得与年幼子女分离。若遇家暴,就算申请保护令,还得承担“一刀两刃”风险─“通常保护令”的效期是自核发起1年内有效;换言之,1年期满,没有身份证的陆配又得乖乖回家,面对未知的狂风暴雨。

钟锦明的妻子来自大陆,虽然钟家有家族事业,妻子可以不用外出找工作,但他鼓励妻子,在取得中华民国身份证后,更方便尝试其他产业,接触台湾社会。如今,妻子已在餐饮业服务,在学习中取得成就感。

能否发挥自身价值,是安居乐业后,陆配对自我实现的追求。

嫁到台湾11年的陆配田素芳说,除了身份证问题,学历采认也是陆配盼望争取的平等权之一。

田素芳的丈夫因病不便工作,家中生计落在她身上。她在过年后动过手术,家中孩子还在念国中,即使申请低收入户补助,她还是打算找个居家清洁工作,如此一来,可以自己安排时间,视丈夫健康状况安排调班,也可赚取一份收入。

想当看护工,必须上课、通过考试,在这之前,得先出示学历证明。

她打回老家询问,父亲说毕业证书早丢了,“因为这样,我就没有去上课了”。“难道要为了一个学历,来台湾又重新读书?”

田素芳无奈表示,认识一名陆配,学历亮眼,曾在上海担任老师。不过,这名陆配来台得继续读书,就是受限于学历采认,让她拼了命也要拿台湾的学历证明。

安徽大学毕业、曾赴上海外国语大学进修的王莹莹说,当年在大陆的同学,很多都已经在公部门任“处级”或局长以上职位,不少同学在民间企业担任负责人。而她,只身来台后,因部分限制,当了一段时间的家庭主妇,自嘲成就不如同侪。

在还没拿到身份证之前,她曾上人力银行网路找工作,却在必填栏位的“身份证字号”栏位前傻眼许久。当年她鼓起勇气,一通电话打到人力银行,询问能否持居留证找工作?对方为此修改了网路登入权限,她也因此顺利应征、进入民间企业。

她强调,许多陆配和她一样,“一直很努力,等待和忍耐,我们没有停下来。”

民国98年,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修法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由8年缩短为6年,并且全面放宽工作权。由于社会各界仍然持续反映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应与外籍配偶一致,马总统于101年3月27日接见新移民团体代表时作出政策指示检讨相关规定,贯彻宪法保障的平等权。

陆委会表示,已广征社会各界意见,秉持“大陆与外籍配偶权益衡平”政策原则,参考国籍法及移民法有关外籍配偶制度相关规定,拟具两岸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于101年11月14日送请立法院审议,并列为优先审议法案,立法院于101年12月28日交付内政委员会,希望立法院尽速审议通过。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