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案 江揆支持内政部决定

【新唐人2013年04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4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表示,李朝卿案他支持内政部决定,也认为依“公务员惩戒法”,主管机关有权限依情节轻重这么做。

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交保后申请复职未果,还被内政部依公惩法移送监察院调查,并继续停职。李朝卿昨天首度召开记者会喊冤是“未审先判”。

江宜桦表示,他支持内政部的决定,且依公惩法,主管机关是有权限,并依情节轻重做出这样的决定。

内政部长李鸿源则说,这不是他个人的决定,而是法规同仁经过严谨考虑后的决定,他希望现在行政处分完了,一切回归正常作业,交给法院判决,他“不好再多说”。

对李朝卿表示,申请复职过程没有接到高层指示,也不晓得有最后通牒,李鸿源没有正面回应,仅说,“希望他好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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