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抚基金自提比例 铨叙部让步

【新唐人2013年03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1日电)铨叙部今天将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提报考试院,相较1月底方案,铨叙部在退抚基金自提比例、新进公务员退休金略有让步。

配合年金改革,铨叙部今天向考试院会提出“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修正草案”等案。草案将交由考试院全院审查会讨论,预计还要再开3次审查会全案才会底定,4月底送至立法院。

经过数十场座谈,铨叙部今天的草案,相较于1月时所宣示改革方向,略有让步。

铨叙部原规划民国105年起,从最后在职“10年平均俸额”,逐年调降至110年为“15年平均俸额”。铨叙部草案考量到信赖保护原则,方案将延后至民国106年开始实施。

另外,退抚基金现行是公务员自提35%、政府提拨65%,铨叙部原规划朝向个人、政府各提50%,但公务员强力反对;铨叙部送考试院的草案,提拨比例调整为公务员自提40%、政府提拨60%。

铨叙部也保留了遗族月抚慰金制度,但增订限制条件。

至于铨叙部规划新进公务人员三层年金,第一层确定给付的公保年金、第二层确定给付的退休金、第三层确定提拨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原本各设定为15%、30%、30%,合计所得替代率为75%;现在也调整为15%、40%、20%,提高新进人员基本给与保障。

为了避免公务员抢退,铨叙部草案朝向如果新法实施前,公务员已具备请领月退休金条件,就算改革方案实施后才退休,退休金计算基准仍以最后在职的本俸计算,而非以10年到15年的平均俸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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