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保权益 造林地续约展延

【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4日电)保障农民农保权益,林务局出租造林地因事故没有续约者,林务局将重新开放办理续约,可续租至民国104年底。

过去几年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加强管理林地出租,未符合使用规定或是地上设施违规的林地,不再放租,或是强制收回,导致农民丧失农保资格,农保中断。

立法委员接受农民陈情,透过立法院向农委会反映,农委会决定再度开放续约,让农民可以继续维持农保。

林务局台东林管处表示,国有林地出租给林农经营使用,依照造林契约应种植林木造林,但部分林农为维持生计,改种植经济果树,或擅设工作物等设施,因未能符合租约规定,因此无法办理续约。

林务局考量承租农民立场,因此订定“出租造林地逾期未续约案件处理作业规范”,只要租地“安全无虞”即可续租至104年12月31日止,但必须在承租期间于租地内混植600株造林木,让维护国土保安与照顾林农生计及兼顾农保资格获得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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