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農保權益 造林地續約展延

【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4日電)保障農民農保權益,林務局出租造林地因事故沒有續約者,林務局將重新開放辦理續約,可續租至民國104年底。

過去幾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加強管理林地出租,未符合使用規定或是地上設施違規的林地,不再放租,或是強制收回,導致農民喪失農保資格,農保中斷。

立法委員接受農民陳情,透過立法院向農委會反映,農委會決定再度開放續約,讓農民可以繼續維持農保。

林務局台東林管處表示,國有林地出租給林農經營使用,依照造林契約應種植林木造林,但部分林農為維持生計,改種植經濟果樹,或擅設工作物等設施,因未能符合租約規定,因此無法辦理續約。

林務局考量承租農民立場,因此訂定「出租造林地逾期未續約案件處理作業規範」,只要租地「安全無虞」即可續租至104年12月31日止,但必須在承租期間於租地內混植600株造林木,讓維護國土保安與照顧林農生計及兼顧農保資格獲得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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