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男子吴启豪酒后不满父亲叨念,持铁锤打死父亲再刺伤胞妹。最高法院认为他并非预谋,并有教化可能,今天判他无期徒刑定谳。
吴启豪于民国100年1月间不满父亲酒后叨念、要他找工作,与父亲爆发口角后,持铁锤猛击父亲头、脸部10至20次,还确认父亲是否断气,将父亲活活打死,随后又持剪刀刺伤胞妹颈部,再到派出所自首。
一审依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等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二审以吴启豪有教化迁善的可能,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更一审再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原判决,自为判决后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
承审本案的最高法院合议庭审判长黄一鑫指出,吴启豪杀害父亲后自首,合议庭考量他是一时情绪失控,并非预谋,且他刚满20岁、智能偏低,审酌他在监所时与监所人员互动良好、表示忏悔,也关心2名胞妹有无继续读书等,合议庭经多次评议,认为他经长期教化,不是没有改过迁善的可能。
黄一鑫说,依联合国两人权公约及现行刑事政策,行为人无从教化及矫正可能才判死刑,合议庭审酌后认为本案被告恶性还不致于需要判死刑。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2/05/a8431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