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1日电)新北地检侦办新北环河快速道路工程永和段弊案,今天凌晨向法院声押营建署两名工务主任等5人。法院裁定均羁押禁见。
新北地方法院认为,营建署三重工务所主任郭见忠、台北工务所主任游志成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嫌。
另外,中工曾姓经理、中工赖姓员工和中工工务所曾姓班长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对公务员违背职务行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法院表示,5名被告有勾串证人及湮灭证据之虞,裁定羁押禁见。
检调怀疑,营建署工务主任等人,涉嫌捏造不实理由,协助中华工程公司,将原本应在去年4月间完工的新北环快永和段工程,延期3次到今年1月间完工,让中华工程逃避因违约,须每天赔偿营建署工程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检调追查后更发现,中工涉嫌招待被告等人,到酒店喝花酒和带小姐出场,每次消费金额约在新台币4万到10多万不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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