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感恩还窃财 男判6月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5日电)简姓男子不满收留他的吴姓女子要求他搬离住处,殴吴女并窃走财物。台湾高等法院日前依窃盗罪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指出,吴女去年10月在新北市树林区某公园结识简男,见简男没地方住,心生同情,将他带回自己的住处居住。

2人同居后,吴女见简男天天喝酒又不愿外出工作,已无法再负担简男的花费,在同年12月13日要求简男搬出住处。

判决书指出,吴女隔日再要求简男搬离住处,但简男因酒后情绪激动,出手殴打吴女,吴女佯称要与邻居商谈事情,借机外出报警;简男趁吴女出门后,窃取吴女的项链、手表等财物得逞。

法院一审认为简男未念及吴女提供居所之情,反而在吴女无法再负担他的花费而要求搬离时,出手殴打,并乘机窃取财物,依窃盗罪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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