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世宏吁修法 主管机关审环评

【新唐人2012年9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9日电)环保署驳回六轻申覆案,引来台塑抱怨、经济部忧虑。环保署长沈世宏主张,干脆修法,由开发案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负责审环评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评委员会27日经表决通过否决台塑六轻4.7期环差申覆案,维持今年7月通过六轻4.7期HSBC投资扩厂案的环评审查结论。

沈世宏今天受访指出,环评大会驳回的是台塑要求删除环评条件的申覆案,不是开发投资案,“六轻4.7期依然可以开发,只是在空气品质超标地区,本来就不可以任意扩厂,以条件限制来确保维护国家空气品质,这是环保及经济都能兼顾的作法。”

长期以来,环保署因负责环评审查,经常面临两方都不讨好的压力;沈世宏坦言,只要环评委员会没有否决开发案,环保单位常被反对者骂到臭头,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却能轻松核准;被环评委员会否决的案子,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又常站在开发单位立场表达遗憾,环保单位未兼顾开发或经济发展的需要。

“台湾自创的环评制度,让环保单位落入两面不是人的窘境。”沈世宏认为,最严重的是,这样使得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决策高层,成为环保外行,缺乏与权益相关者在公众参与过程的实战互动,失去深入了解环保基本逻辑与形成双赢开发的创意机会,因而失去快速朝向符合永续发展方向成长的动力。

沈世宏说,先进国家的环评作法,是开发单位及有决策权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与开发案的权益相关者互动,在面对问题及深度思考下,找出开发与环保双赢的决定。

沈世宏认为,六轻4.7期环差申覆案,突显台湾环评制度应立即修法改革,回归新进国家保护环境所创立环评制度的精神与作法:让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主持环评报告书审查,不要让经济开发的压力,都由负责环评的环保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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