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藏败絮 店面卖家判赔

【新唐人2012年9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8日电)吴姓女子花新台币6500万元买店面,不料屋内梁柱毁损、砖墙被拆除,结构安全堪忧;法院判决,卖家应给付吴女678万余元。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简姓男子于民国96年间向开设羊肉炉的屋主,买下位于台北市松德路一带的店面,他隔年以6500万元转手卖给吴女。

吴女控诉,她拆除原装潢后,发现屋梁、剪刀墙毁损,且遭挖洞、破坏,现场还疑为补强结构架设几十支钢梁,隔间砖墙也遭拆除,影响结构安全。她不满简男卖屋前未告知,蓄意欺瞒房子有重大瑕疵,提告求偿740万元。

简男辩称,他当初向前屋主买屋时,因对方仍在营业,只能从外观观察,且参考屋况说明书,认为屋况良好;他买屋后都维持原状,没有变动原装潢,根本不知道房子有结构安全瑕疵。

法院嘱托结构工程公会鉴定,房子因原设计砖墙遭拆除,对建物原有安全结构不利,虽有增设钢梁钢柱,但不符合结构安全需求,有必要增加或补正修复。法官参酌鉴价报告,房屋因瑕疵价值减损678万余元,判决简男应给付吴女678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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