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藏敗絮 店面賣家判賠

【新唐人2012年9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吳姓女子花新台幣6500萬元買店面,不料屋內梁柱毀損、磚牆被拆除,結構安全堪憂;法院判決,賣家應給付吳女678萬餘元。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簡姓男子於民國96年間向開設羊肉爐的屋主,買下位於台北市松德路一帶的店面,他隔年以6500萬元轉手賣給吳女。

吳女控訴,她拆除原裝潢後,發現屋梁、剪刀牆毀損,且遭挖洞、破壞,現場還疑為補強結構架設幾十支鋼梁,隔間磚牆也遭拆除,影響結構安全。她不滿簡男賣屋前未告知,蓄意欺瞞房子有重大瑕疵,提告求償740萬元。

簡男辯稱,他當初向前屋主買屋時,因對方仍在營業,只能從外觀觀察,且參考屋況說明書,認為屋況良好;他買屋後都維持原狀,沒有變動原裝潢,根本不知道房子有結構安全瑕疵。

法院囑託結構工程公會鑑定,房子因原設計磚牆遭拆除,對建物原有安全結構不利,雖有增設鋼梁鋼柱,但不符合結構安全需求,有必要增加或補正修復。法官參酌鑑價報告,房屋因瑕疵價值減損678萬餘元,判決簡男應給付吳女67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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