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天:与胡军的故事

【新唐人2012年9月19日讯】我,李天天,是上海国保员警的眼中钉肉中刺,被他们说成是其黑名单里的NO.1,而胡军也是新疆国保的眼中钉肉中刺,新疆政府黑名单上的NO.1。中国政府对我们的迫害,其方法之毒辣,几乎可以申请世界吉尼斯记录了。上海员警6次绑架我,1次送去深圳,5次送到户籍地新疆;他们无故抓捕我,让我无法进行律师工作,以此斩断我的经济来源;他们囚禁我在没有窗户的房间里95天,不给放风,几乎把人折磨得要疯;国保查了几乎40年来,我与所有异性床上、床下的关系,其详细的程度乃至到做爱的方式。为搞臭我的名誉,他们真是煞费苦心,费尽周折。

胡军,新疆政府为阻止他上访(他因事故造成高位瘫痪,政府却不给赔偿),打掉他坚持维权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将坐轮椅的他关入大牢13年,其间用尽各种闻所未闻的酷刑。但政府对我们超级迫害的结果,只是把我们变成了争取民主的更坚定更坚强的斗士。正是因此,我们有机会从网上相识,而走入现实生活,深深相爱,终于缔结连理。

胡军是个坐轮椅的二级伤残人,他高位瘫痪,下半身完全没有感觉,哪怕是刀砍下去,他也没有丝毫的痛感。是的,他的脊椎神经断得非常彻底,如同他推翻专制制度的决心一样彻底而决绝。我们相爱的速度也快了点——闪爱,目前蛮流行的,我们算赶了一次时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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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7日,我被上海国保抓去,送回新疆昌吉,而胡军也住昌吉。我们同是痛恨专制,在网上简单地聊过一两次,算是网友。我们在12月19日终于见面了。几天的相处,我们就决定要一辈子在一起生活了。2012年2月16号,因为国保的干涉,我们只好在网上向记者公开了我们的关系。

清楚地记得2011年12月19号,我被国保绑架送回新疆才两天,住母亲家,母亲去深圳了,家里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加之我在火车上站了45个小时,才从上海到了新疆,身体非常疲劳,心情也很低落。当日上午,我就早早来到网吧,上了QQ,一个网名叫“MZ小子”的人与我聊,他说也在昌吉,叫胡军。我很快想起来了,今年5月下旬,我因为“中国茉莉花”的事,被囚95天,被强迫送回新疆时,在网上认识了他,知道他搞维权,政府以他涉嫌“煽动颠覆罪”对他进行监视居住。他提议我去他家,我爽快地答应了。

门开了,让我震惊的是,开门的中年男人坐着轮椅。他就是胡军?他有一种很男人的气质,虽然坐着轮椅,也掩饰不了这一点;或许他还有一种脆弱与坚韧共存的东西交织在他的表情里,这引起了我内心深处的同情。家中没有他人,房间很暖和,布置得清雅整洁,让人身心感觉到很舒适。

还没有聊几句,甚至还没有坐下,他就说“你做饭吧”。是呀,他坐轮椅,又是吃饭时间。我做饭,他在旁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而我头脑里一直被他坐轮椅搞维权的事震惊着,仿佛看一本小说,刚看了个非常特别的开头,很想继续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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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965年出生,在新疆农六师105团长大,高中毕业后,上过新疆的商业学校;我是农八师142团长大的,然后上过护校当过护士,后来做律师,目前是“宁妓不律”了。他与86岁的父亲、75岁的母亲共同生活,最近几天父母去四川老家了,要过完春节才回来,所以家里就他一个人。

1992年,他在昌吉市一家汽车配件公司当销售员,因为得罪领导被构陷为诈骗犯罪。他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期间,被安排下煤矿工作,出事故,脊椎骨折,造成高位瘫痪。一次,司法厅一位领导到他的病房,说了些很难听的话,他非常愤怒,坐在轮椅上扇了他一记耳光,此事可见他的性格。1994年,他服刑期满,但监狱只给他3万元了结他的事故伤残问题。按法律,他的情况应该按工伤对待,如果一次性赔偿,至少也应在30万以上。他出狱后,因为不停地上访,监狱不给他释放证,因此他落不了户口,办不了身份证,甚至去法院都不容易立上案。他因此去北京上访,但没有几天就被新疆国保员警抓回来。

1995年,他因为上访,被再次关入监狱。在监狱,他受了不少酷刑,下半身多处褥疮溃烂,被关入一间羊圈边的小房子里,苍蝇到处飞,能听到的就是羊叫,有时一天都没有人去给他送饭吃。他感觉自己就是一堆烂肉。他的床就是一块竹夹板,类似建筑工地上那种竹跳板,竹板之间有夹缝,就是健康人,皮肉也会被压破磨烂的。这简直就是刑床。半瘫的胡军被放在为他特制的粗糙的竹夹板床上,溃烂的褥疮被磨得血肉模糊。还有一种叫“捆绳”的酷刑,将双手反剪到背后用细绳捆住,双手因为淤血而疼痛到无法形容。中国的酷刑就是这样,不动声色,却能让你痛不欲生。说这些的时候,他还带着笑意,好像在说电影里的情节,我也没有流露出过多的震惊和难过。经历多了,好像大家都很会掩饰自己。有什么可哭的?有什么痛苦的?一切都云淡风轻,有泪,在心里流吧。

胡军自杀过。15年过去了,现在大腿根部还有很深的10几釐米长的刀疤。当时,因为双腿肌肉血管萎缩,根本没有流出多少血。他也曾拿铁钎捅自己的腹部,碰巧捅在两个脏器的缝隙间,没致命。总之,他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他虽然坐轮椅,但一次次去砸监狱的大铁锁。监狱头头最后实在受不了他的折腾,送他去了偏僻的监狱煤矿。矿领导与他达成交易:你别给我们找麻烦,我们也给你在矿区内活动的自由。

就这样,他有机会去网吧,并在网上找到了维权人士,把他的冤情通报出去。在各种压力下,2008年监狱赔偿他10万元,并释放他出狱。他自由后,立刻毫不犹豫地加入了张建平开办的权利运动网站,走上公民维权的道路,一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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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吃了饭聊了天,我也该告辞了。他拿出一张自己不用的1000多元的上网卡,希望我能用上。可惜我一般不用这个,他建议我送给需要的朋友,我就留着了,非常感谢他的好意。

准备告辞时,他建议我如果愿意可以住在他家,反正父母的房间空着。他说他坐轮椅,不会对谁构成危险。我犹豫了一下,就爽快地答应了。与人交往,我喜欢大方地付出、大方地接受,人应该这样;可惜专制制度将人性搞坏了,人们多心怀恐惧和猜忌。

第一次见面,他就能慷慨地给朋友这么多帮助,还毫不客气地请我做饭,我相信,这样的人能信任别人,也能被别人信任,能与人建立深厚的关系。总之,我对他有了深深的好感。我同情他的苦难经历,也被他的勇敢和正气深深震撼,而且他有良好的心态,乐观,能与不同素质、不同层次的人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他在没有一分钱收入的情况下,积极投入维权运动,将各项工作做得井然有序,风声水起。这些对一个健康人尚不容易,何况对一个坐轮椅的残疾人。

在一天多的相处之后,我就有一种强烈的很想抱抱他的冲动。是深刻的同情?深深的佩服?深度的理解?深入的好感?或者是我多年来深深的孤独?可能都有点吧。我没问过胡军他是怎么想的,但一定与我的感觉是同步的。他的女朋友在他出事故两年以后离开了他,至今快20年了,他的生活中除了家中的女性,几乎再没有女人介入。他看起来是个开朗的人,生活规律,无不良嗜好。总之,我感觉他是个非常勇敢、非常爱正义、聪明善良的人。我认为的一个好男人的标准他都具备,我还犹豫什么呢?

于是我们的关系有了变化,变成了恋人、情人或者说像夫妻。每天,我负责三顿饭、采购;他会洗洗衣服、床单,拖拖地。吃完饭,他上网,我学习我的英语,晚上聊聊天,享受二人世界。一个多月的相处,平静和谐,没有人来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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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上海才半个月,国保又找借口在3月9号把我绑架回新疆。没有犹豫,我下了火车,没有去母亲家,直接去了胡军家,他的父母还在四川。3月15号,两群国保先后来家里,抓走我们俩分别问话,主要是确认我们到底什么关系。我当然实话实说:想一辈子一起生活的关系。结果国保告诉我我们不能一起生活,除非我在网上不说话,连文章都不要转,否则他们送我回上海。他们让我将之当成政府的迫害、父母干涉婚姻自由,那意思就是:别给我们员警讲法律,我们就这样了。无奈,我都答应了他们。4年来头一次,我对国保投降妥协了,因为他们这次真的捅到了我的软肋——爱情。

我与胡军被抓之间有10几分钟的间隔,就这么会儿的工夫,他把我被抓走的事情写到了权利运动网站。结果,2个多小时后,国保归还了我的扣压物品,我的手机也接到了外媒的电话。这样,我与胡军相爱并准备在一起生活的新闻就被外媒记者发布到了网上。当天从警察局回到家,我们俩就用电脑照了合影,放到了网上,公开了我们生活中的这件大事情,网友们纷纷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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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胡军的父母回到新疆。二老一定很吃惊,出去3个月,让他们操心流泪的47岁的儿子胡军居然找了个媳妇并住到了家里。生活可真够有戏剧性的了,如果胡军的父母不出远门,他一般也不约网友来家见面;如果上海国保不反复绑架我回新疆,我也没有机会在生活中认识胡军。记得刘晓原律师写推文说我是2011年最倒楣的律师之一,其实他那时候不知道我已经在2011年底认识了胡军,并深爱上了他,这也算是倒楣中的幸运吧。

是的,有了伴儿的路,并不一定就好走,但能找到合适的伴侣确实是幸运。我与胡军算是闪爱闪婚了(在目前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们也无心办什么婚礼)。政府不给胡军办身份证,我们没有办法领结婚证,也不想领这个黑政府的结婚证。在网上我总告诉别人我们是黑夫妻,他是我的黑丈夫。我们这对黑夫妻其实最大的心愿是推翻这个专制政府,在新的民主政府里领到结婚证,做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我们会努力的!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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