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苗栗大埔案 名嘴获判无罪

【新唐人2012年7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5日电)政论人士何博文、徐永明99年在政论节目批评苗栗大埔农地征收案,遭苗栗县长刘政鸿提告。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何博文无罪,徐永明公诉不受理。

根据法院判决书,何博文和徐永明在民国99年6月23日的大话新闻节目,对苗栗县政府办理大埔农地区段征收发表评论,提到“活脱脱现代版恶霸,欺凌善良百姓…”等质疑苗栗县政府的批评言论。刘政鸿事后委托律师对何、徐2人提告。

苗栗地院勘验节目内容,认为缺乏其他积极证据认定何博文整体言论有侮辱的主观犯意,且大埔案涉及重大社会公益,权衡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及个人名誉冲突,应以保障言论自由为优先,判何博文无罪。至于徐永明被控侮辱公署的部分,法院认为程序上未经合法告诉,判决不受理。

苗栗地检署表示,将检视判决理由是否有不当之处,再决定是否上诉;苗栗县长刘政鸿说,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是否请求检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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