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苗栗大埔案 名嘴獲判無罪

【新唐人2012年7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政論人士何博文、徐永明99年在政論節目批評苗栗大埔農地徵收案,遭苗栗縣長劉政鴻提告。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何博文無罪,徐永明公訴不受理。

根據法院判決書,何博文和徐永明在民國99年6月23日的大話新聞節目,對苗栗縣政府辦理大埔農地區段徵收發表評論,提到「活脫脫現代版惡霸,欺凌善良百姓…」等質疑苗栗縣政府的批評言論。劉政鴻事後委託律師對何、徐2人提告。

苗栗地院勘驗節目內容,認為缺乏其他積極證據認定何博文整體言論有侮辱的主觀犯意,且大埔案涉及重大社會公益,權衡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及個人名譽衝突,應以保障言論自由為優先,判何博文無罪。至於徐永明被控侮辱公署的部分,法院認為程序上未經合法告訴,判決不受理。

苗栗地檢署表示,將檢視判決理由是否有不當之處,再決定是否上訴;苗栗縣長劉政鴻說,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請求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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