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与兄同归于尽 检起诉汽油男

【新唐人2012年7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8日电)陈姓男子被控在住处与哥哥吵架,竟扬言“同归于尽”,用汽油淋湿全身,强抱哥哥作势以打火机点火,好在哥哥及时把打火机打落。北检今天侦结,依杀人未遂罪嫌,将陈男起诉。

起诉书指出,40岁的陈男于今年6月19日傍晚6时许,在住处告知胞兄,以后不再分担一半的电费,导致双方发生口角冲突。

陈男疑遭胞兄言语激怒,在当天晚间10时许,走出屋外,以宝特瓶接装机车汽油,再把汽油浇淋自己的头部,就进屋强行抱住胞兄,并扬言“要跟你同归于尽”而作势用打火机点火,胞兄立即将打火机打落地面;胞兄的妻子见状立即报警处理。

北检今天侦结,检察官认定陈男涉犯杀人未遂罪嫌,而不是警方当初移送的恐吓罪嫌,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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