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室频传暴力 立委挺警进驻

【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17日电)急诊室暴力频传,控告加暴者缓不济急,医护自保不足,要求警察进驻急诊室,并立法或修法惩处暴力分子,获得蓝绿立委及卫生署的支持,但是人力和法条问题都待解套方案。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就急诊困境等问题进行专案报告,应邀列席的台湾急诊医学会理事长蔡维谋等多位急诊医师诉求,区域级以上医院急诊室须有警察进驻,急诊暴力分子应以非告诉乃论的公诉论处。

一所私立医学中心急诊医师萧蔚全指出,他的学长5年前任职卫生署医院急诊室时,被人在脖子砍了一刀,当场血流如注,输血3000cc抢救,事后留下一眼无法闭合的后遗症,打官司5年没有结束,现在自行开业,退出急诊。

萧蔚全说,他的学长曾感叹“如果当年我被砍死,或许急诊暴力会少一点。”,难道非要等到急诊医护被害,公权力才介入?马偕医院急诊医师王士豪说,急诊环境恶劣,他太太常问他“为何你不把时间留在家里,陪伴会向你撒娇的家人,而是去急诊面对会打你、告你的人?”

民进党籍立刘建国参考媒体报导指出,今年已有10余急诊暴力事件,平均每个月就有2到3件。不分蓝绿的立委都赞同,警察要进驻急诊,不仅保护急诊医护,也是保护急诊病患安全。

不过,警察从哪里来,却是一个大问题,今天列席的警政署官员表示,警察员额有限,派人进驻急诊有困难,只能设置警民连线装置。卫生署医事处处长石崇良表示,只要警政署人力能支援,卫生署一定全力配合。

石崇良说,估计区域医院和医学中心的急诊大约需900多名驻卫警,所需人力不多,医院申请驻卫警,必要时可自行付费。

对于急诊暴力分子的法律制裁,台大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聪富建议,可在医疗法内增设妨碍医疗业务的罪,并予以公诉滋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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