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大陆环境污染损失逾2兆元

【新唐人2012年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慧盈上海13日电)中国大陆多年来经济高速成长的代价之一是环境的污染。据统计,去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逾人民币2兆元(约合9.5兆元台币),约占国内生产毛额(GDP)的5%到6%。

  大陆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最近接受经济参考报访问表示,大陆每年的环境污染损失包括两类:一是财产性损失,例如企业的污水处理成本、农渔业的收成损失以及部分生态损失。

  另一类是健康损失,这类损失计算起来更困难。而水污染侧重于财产性损失,大气污染则侧重于健康损失。

  他表示,1980到1990年代,世界银行(WB)、原国家环保总局(已升格环境保护部)以及一些学术单位曾分别做过研究,环境损失(财产性损失和健康损失)占中国GDP的比重少则3%至4%,多则达11%左右。

  近两年虽未展开相关研究,但他估计,环境损失占中国GDP的比重可能达5%至6%。2011年中国GDP为人民币47兆多元,依此计算,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达2.35兆至2.82兆元。

  而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例如一些污染发生后,在企业有能力赔付前,政府财政需先行投入,用于应急监测、流域拦截、污染治理等。这些事件还会造成更长远、间接的生态系统破坏。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也表示,许多环境污染不可逆转,事后花多少钱都无法恢复。美国一位经济学家曾研究,制造业每1块钱的利润,要花60块钱治理污染,还要花15块钱去看病。因此看来,制止环境污染的发生最省钱,污染后才想到治理最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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