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身障诈停车费 缴5万缓起诉

【新唐人2012年2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4日电)张姓男子明知身心障碍者的岳母已去世,竟为获得免费停车,冒用侄子身份申请“专用识别证”而免缴新台币1万余元停车费。北检日前侦结,予以缓起诉处分,须缴交国库5万元。

缓起诉书指出,77岁的张男明知身心障碍者的岳母在民国99年10月间已死亡,他在同年11月间则透过妻子向侄子取得身份证影本,前往台北巿政府社会局,冒用侄子身份申请核发“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

检方指出,他取得“专用识别证”后,从去年1月3日起至同年4月19日止,因而获得免缴停车费,共计1万5340元。北巿府社会局发现其岳母已死亡,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其侄子。

检方侦办期间,侄子表示不知情,检察官循线查出张妻也不知情,原来是张男冒用侄子身份。张男到案后,坦承不讳。

北检日前侦结,检察官审酌张男没有前科,犯后态度良好,已补缴停车费,应无再犯之虞,依伪造文书及诈欺得利罪,缓起诉1年,须缴交国库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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