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曦:台港航约签署是双赢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30日电)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局长朱曦今天代表台方与香港方面签署了两地的航空协议;他说,协议的签署模式是台港“双赢”。

朱曦与香港驻台湾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主任梁志仁中午在香港国际机场的天际万豪酒店签署了“香港与台湾间航空运输协议”,即时生效。

由于政治因素,过去20年多来,台港当局都是委托两地航空公司或业者组织签署航约。

而这次港方虽然强调航约是以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和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的名义签署,但由于双方代表朱曦和梁志仁都具官方身份,这尚属首次,也是两地签署航约模式的突破。

对此,朱曦在签署后向记者说,这次双方是以“两会”名义签署,他是策进会董事,而梁志仁是协进会理事,但“我们的身份,我的身份,大家都很清楚嘛!”

被问到香港当局是否在签署模式上作了让步,朱曦说,不希望从这个角度看。

他说:“基本上只要签署,就是‘双赢’,对双方都有好处。过去由民间机构和公司签署是少见的,现在这种新签署模式是反映出正常行为。”

朱曦并说,新航约不但对两地航空公司发展有利,更希望对两地旅客带来方便,令机票更加便宜。

他说,新航约让更多新公司可以申请加入营运,目前已有新公司感兴趣。

此外,他说,新航约增加了两地的航运班次,说明两岸通航后,不一定对台港产生负面影响,反而创造了更大需求,至少在旅游方面令两岸三地“三赢”。

朱曦已获委任为陆委会驻港机构、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但仍未正式上任。就陆委会内部而言,朱曦的身份是香港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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