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罪 陆异议作家陈卫判9年

【新唐人2011年12月23日讯】(中央社北京23日综合外电报导)中国大陆四川省遂宁市法院今天审理异议人士陈卫案,并迅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处他9年有期徒刑。这似乎是当局今年镇压异议人士最重的判刑。

陈卫的律师郑建伟告诉路透社,法院指出,42岁的陈卫在网路上发表文章,批评共产党,并鼓吹共产党统治的中国大陆应朝民主转型,因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法院今天庭审不到3小时。

郑建伟透过电话表示:“陈卫在庭上说‘我没罪’。”他也说,陈卫在判决宣布后断言“独裁必亡,宪政民主必胜”。

陈卫的妻子痛批这项判决。她透过电话表示:“他是无辜的,判刑过重。法院不让他为自己辩护,完全剥夺他的言论自由,一个人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何错之有?”

她也说:“他们从海外下载他所有的文章,你在中国境内的网站上根本看不到任何1篇。但他们仍说这些文章在中国境内会有极坏的影响,尽管中国民众根本看不到这些文章。”

郑建伟也告诉法新社,陈卫不打算提出上诉。郑建伟说:“他没罪,他批评政党,法律并没有禁止此事。”(译者:中央社卢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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